“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柏言,让他坐这辆车吧。”
车夫和蔼地说道:“小朋友,去天龙寺,还有很远的路要走,我们刚好也朝那个方向走,你这么小,不如坐我们的车,我们捎你一程,你看好不好?”
刘洪志看到车夫面相善良,便说道:“好吧。”
刘洪志上到了前面的那辆车上。
小女孩仔细地,打量他一眼,普通的大众脸,但眼睛出奇的明亮清澈,皮肤又白又细腻,只怕蚊蝇落在上面都会滑倒吧。
一看便知道,是没有做完农活的小孩。
林诗音好奇他的皮肤,怎么就那么好,刚要拉他的手细看。
却见他拱手朝母亲一揖,“伯母好,刘洪志打扰了。”
林诗音的母亲马云梅看了他一眼,这小孩知书达理,应该是大户人家,身上这件衣服十分华贵,自己做了那么多衣服,却看不出这件衣服是什么料子做成。
多可怜的孩子,这么小,便父母双亡。
“孩子,你读过书吗?多大了?”
一句话问的刘洪志,不知如何回答。
说没有读过吧,父亲曾教自己认过字,况且自己也的确会很多字。
说读过吧,自己没有正儿八经进过学堂,不是骗人吗?骗人可不是好行为。
又一想父亲教过,自己又认识那么多字,也不算骗人,便痛快地答道:“读过,今年七岁了。”
林诗音一听,高兴地拍着细腻如丝缎般的小手,“好呀,好呀,妈妈,这下有人教我认字了。”
说着一拉刘洪志的手,让他坐在自己的身边。
果然,他的手指纤细修长,皮肤细腻如丝,光滑如玉,如同晨露滋润过的花瓣,柔滑而富有弹性,他的手是天生如此,还是后期保养所致?
林诗音从前面的木案抽屉里,拿出一套笔墨纸砚。
亲手研好墨,用那清脆悦耳,如同百雀羚鸟般的声音说道:“弟弟,快教我,“嘴唇”
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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