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些巨狼身形要比洛戈什他们身下骑乘的座狼更纤细一点,四肢也更修长一些。
这些并不是战歌氏族的草原铁颚狼,也不是霜狼氏族那些身形更加矮小一些,脖间鬃毛浓密的霜原雪狼。
这些是当年雷神氏族的狩猎伙伴,虽然无法成为坐骑,但移动度更快,奔跑和狩猎能力更强的雷神猎狼。
“嗨,白高兴一场。
我们的骑兵有自己的座狼,步兵也不可能配合猎狼进行冲锋作战,猎狼对于我们来说根本用不上。
有总比没有强,就抓些双足飞龙吧。”
加尔鲁什有些可惜。
“加尔鲁什,遇事不要高兴太早,也不要轻易沮丧。
万事万物都有适合他的位置,正面大规模作战的集团军用不上猎狼,但我们的游侠队伍用得上啊。
不管是闲时的狩猎,还是战时的巡逻、斥候任务,这些擅长追踪和撕咬战斗的猎狼都是最好的帮手。”
洛戈什微笑道。
“对啊,还是你脑子好,想法多,要不然你是千夫长呢!”
加尔鲁什哈哈笑道。
洛戈什命人在路口南边一点安营扎寨,同时让人回去传信,安排人手过来抓捕这些双足飞龙和雷神猎狼。
洛戈什的部下开始忙活起来,他则带着三百人继续向北探索。
通往北边的道路上前进二十分钟,出现一个岔路口,原本茂密的林地在这里也变得稀疏起来。
东边那条路上,地势渐渐走高,树木也随着地势越来越稀疏。
远方的高地上,隐隐看见一座堡垒。
西边那条路地势走向平坦,应该是下到峡谷的路,下去应该就是鲜血之环了。
东边高地上的那座堡垒,应该就是雷神要塞的所在之地了。
说实话,雷神要塞的位置在大战略上意义不佳。
北部路口坡度平缓,无险可守。
峡谷里的食人魔,轻而易举就能对雷神要塞动大规模进攻。
西边的石桥倒是好把守,但背后随时会出现从东边路口冲进来的敌人。
如果在通往东部的路口也建立营地,和控制西方路口的营地互相拱卫的话,以雷神要塞的体量,又难以支撑。
和刀锋山最东边的莫克纳萨之间,隔着一大片广袤的荒原。
荒原上什么势力,什么生物都有,就是没有莫克纳萨人的占领区和军事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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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雷神要塞这个地处四战之地,资源有限的孤岛式要塞,根本无法从莫克纳萨的大本营获得任何及时有效的支持,不管是物资还是兵员。
相信他们过的一定很困难,不过越困难,洛戈什就越开心。
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
毕竟雷克萨也给旧部落打过工,虽然过程不怎么愉快,是受人胁迫。
但你绿皮兽人造的孽,关我玛格汉纯血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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