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稿子都是一个路数,展会上穿着西服晚装的男女也都是一个模样,玫瑰索性跑到汽车展区看新款的迈巴赫和荷兰世爵。
玫瑰蹲在地上把眼睛贴过去研究所谓最新技术的引擎都有什么特殊之处,这时马尾辫被人揪了起来,头皮生疼。
一下子跳起,一手护住自己的头发,一手推开那人,听见那人哈哈笑。
玫瑰一边气愤,一边却也忍不住笑起来:“你能不能选择一次不那么讨厌的出场?莱斯礼·唐先生?”
莱斯礼一身穿着仍如杂志封皮,笑容暧昧,眉宇跳脱。
他把手插在西裤口袋里,对玫瑰笑道,“你能不能选择一次不要在这样的场合里穿着牛仔裤出场?你实在太显眼了,我想注意不到都不行。”
“我是记者,不是嘉宾。”
玫瑰庆幸自己可以在展会的“禁便装令”
下做文盲,“你呢?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我是专来邀你喝一杯咖啡的。”
“附近有一家星巴克,还有一家肯德基。”
“你让我穿着从朗凡定制的这身礼服跟你跑去肯德基啃鸡腿汉堡?”
“我不是还穿着破烂球鞋牛仔裤来了这么奢侈的展会嘛?”
玫瑰没有想过,竟还有一天,她和莱斯礼可以面对面地坐在肯德基喝可乐。
这是她做梦都不会梦见的奇景。
这么多年,发生了这么多事,有关莱斯礼的记忆已经很遥远。
如果没有他,或许现在她和利昂仍然好好地在巴黎过活,也许已经结了婚生了几个孩子。
如果没有他,不会有后来那么多变故。
莱斯礼,这个男人巴别了她的一生。
如利昂所说,莱斯礼是一个魔鬼。
在那张奢华的面孔后,是阴暗惨绝的灵魂。
但是这一天,又遇见这个男人,却如遇见一个老友。
玫瑰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搞的。
她想过恨莱斯礼,却恨不起来。
若得其情,哀矜勿喜。
而且,恨有什么用呢?恨和爱都是很激烈的感情,她已经不再有那样的感情。
又遇见这个男人,只觉得他是她那些灿烂年华里的一个角色,曾见证过她的悲与喜,他是一个她熟悉的人。
几乎忘了,他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因为一杯可乐。
这一次莱斯礼来中国是代言了一款名表。
退役这几年,他活得似乎更繁华。
他开了一所网球学校,开了一家酒店,还不时做着广告和代言,身边的女人依然换了又换。
“你有没有去看望过莎曼?”
玫瑰从报纸上看到过消息,知道这个女孩子确实醒了,还做了那么多有意义的事。
莎曼同她差不多年纪,她却总是习惯地以为那是个小女孩子。
她的生命,从跌下楼梯那一天已经结束了。
“没有。
但之前我花了1800万英镑匿名拍到《睡莲图》,捐赠给了她的慈善基金会。”
莱斯礼有点恼火,“你怎么见面就提我的伤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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