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最顶级的快穿者,无时无刻都在沉浸式投入人设之中,演戏完全是说来就来,根本不会有任何的社恐。
这么看来自己距离那条路还有很大的距离,需要更加的努力、努力。
——再努力!
阮玉今天特意带了一副墨镜,外人看不出他的短暂愣神,更好地隐藏真实神色。
原主衣服大多都是花里胡哨且不实用的,他现在穿着是件浅粉色的衬衫。
穿在身上,更衬得那张脸面若桃花,微微斜倚在沙发上的姿势,像个游历人间的浪荡子。
“阮哥喝,亲祝你找了一个冤大头坑了笔钱。”
刀疤寸头的男生主动倒了杯酒向阮玉寄去,眼神时不时的色眯眯的朝少年的脸看去。
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傻子长得这么漂亮,难怪会有冤大头怒花100万。
既然这么傻,是不是只要自己随便骗骗就可以……
接受到老大的视线,旁边小弟忍不住帮腔,“对啊,这么好的机会赶紧庆祝一下,今晚我们不醉不归。”
面对一个两个的劝酒,阮玉舔了舔干涩的唇瓣没忍住咽了几口口水。
那几杯酒看起来都好好喝,散发着好闻的果香,克数应该不会太大,自己要不要浅尝几口?
最终单纯的小花妖还是没顶住诱惑,猛地往嘴里灌了一小口。
没想到闻起来很好喝的酒到嘴里完全变了味,又辣又辛,喝在嘴里一点都不好喝。
见少年果然如他们所料喝下了高度数的酒,刀疤男露出了势在必得的笑。
他们虽然表面上是兄弟,可其实都是些酒肉朋友,真的有什么大事跑的比谁都快。
平常能和阮玉这种小白脸玩到一起,无非就是看中了他口袋里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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