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被脑中浮现的红酒炖牛肉、蒜烤羊小排所吸引,忘了该先跟救命恩人问明身分,日后好登门道谢。
季雨洁并非因他吃完就走而不悦,只是有些不放心他的状况。
不过他的气色看起来好多了,应该没什么大碍。
“那个……虽然纽约工作不好找,但当流浪汉不太好,你应该积极乐观些,不管发生什么事,千万不要自暴自弃。”
莫名地,她竟对他谆谆教诲了起来。
“嗄?”
宇勋先是瞠眸一愣,然后道:“我不是流浪汉。”
想他堂堂宇家少爷怎么会被当成流浪汉?
好吧!
也许他昨晚裹着破毛毯、盖着旧报纸,躺在中央公园的长椅上,早上又向她伸手要早餐,完全符合了流浪汉的条件。
但撇开那遮盖在身上伪装的道具,此刻的他到底哪一点像流浪汉?
他身上穿的毛衣、牛仔裤可全是英国名牌,但显然她对名牌完全不了解。
“你是不是一时失业或离家出走?昨天应该是第一次夜宿公园,可是马上就发烧感冒了,可见你不适合流浪汉这个职业。
“身体如果康复了就静下心来好好想未来的路,别再睡公园了。”
季雨洁没料到自己竟会对一个陌生人说教,她是第一次这么鸡婆。
“我不是失业也没离家出走,昨晚是……”
宇勋顿了下,看着一双清澈的眼眸注视着他,透露着关怀之情,他一时竟说不出自己跟友人狂欢打赌的幼稚行径。
“咳!”
他只能先轻咳一声。
“那你为什么会睡在公园?”
她连忙倒了一杯温开水,上前递给他。
他的声音没有清晨乍听到时那般粗嗄低沉,却仍显得沙哑,显然是感冒所致。
宇勋接过水杯,诧异她的体贴温柔,不禁问出先前想问的话。
“妳为什么会带我来妳的住处?”
他怎么想都觉得太不合理,何况她根本不知道他的身分。
“呃,因为……去医院很贵。”
季雨洁轻声回道。
回想起来,她早上带一个陌生男人回住处的行为似乎非常不智,虽因她误会之下狠揍他一拳而心有愧疚,但也许更大的原因是想到他可能无亲无友,独自生活的她明白那种生病时一个人的无依,所以才心生不忍的千辛万苦的将他带回来照顾。
“医院很贵?”
宇勋愣了下。
这跟他的问话有什么关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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