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升的番话说的霸气异常,将一个纨绔子弟的嚣张和跋扈展现得淋漓尽致。
而且丝毫不把叶瑾这个上元县县令放在眼里。
话里话外的意思也很清楚,那就是有狗官在陷害自己的袍泽,自己作为应天府最尊贵的勋贵子弟,自然要替袍泽出头了。
如果放在别的书里面,常升这么霸气的出场方式,妥妥的男主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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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叶瑾嘛。
不就是被男主装逼打脸的反派了?!
不过这个时候叶瑾却有些无奈的摇摇头。
果然是莽夫的儿子,别的本事没学到,就学到“莽’了吗?!
被人当枪使了都不知道。
你常家又没有在秦淮河北岸有产业,你跳出来做什么啊?!
没见正主都还没有出现吗?!
我特么刚才故意说了这番话,是看能不能钓出一条大鱼出来。
现在可倒好。
鱼是钓到了,但居然是一条清道夫。
肉少骨头硬,而且味道还不怎么样。
关键是,你的亲姐夫就在一旁看热闹呢,我特么真的不好朝你下死手啊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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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叶瑾此时颇为无奈。
不过清道夫也是鱼嘛。
既然上钩了,肉再少也啃几口再说…
只见叶瑾站起身,朝常升躬身行礼道,“哦,原来是小常大人,下官叶瑾,见过小常大人…”
虽然马上就要在对方身上啃肉吃了,但是该有的礼节还是得有。
谁知道常升只是神情倨傲的瞥了叶瑾一眼,对叶瑾的行礼视而不见。
在讲究礼仪之邦的古代,常升的这个举动可是非常的失礼。
朱元璋在十六七年前出兵北伐的口号是什么?!
是·驱除胡虏,恢复中华…’(标注)。
何为中华?
《左传》中说:“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章服之美谓之华。”
(标注)
所以华夏自古以来都是礼仪之邦。
蒙元曾经短暂统治过华夏大地几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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