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中有股的香气,钻入凌云志的鼻中。
凌云志慢慢睁开了眼睛,入目的是一个极其陌生的环境,这里环境幽静,时不时刮起了冷风,还有潺潺的溪水声音。
眼前似乎是一座寺庙,也许是因为地震的原因,寺庙已经垮塌的一半,所有的佛像都被震的稀巴碎。
“啊!”
凌云志艰难的站了起来,向门外走去。
经过一夜的修养,除了被丧尸攻击所受之伤没有完成康复之外,昨日杀戮之眼消耗的力量已经完全恢复。
凌云志搀扶在寺庙大门的石柱上,闻着空气中弥漫的香气,肚子竟然连续叫了几声。
“大哥,你终于醒了,快来尝尝小弟们刚刚烤好的野鸡肉。”
火鸡虽然叫火鸡,却是非常喜欢吃鸡肉。
“大哥?”
凌云志满脸的疑惑,他模糊的记的,好像在他昏迷之前,有人要认他做大哥来着。
“你打败了丧尸,救了我们性命,你就是我们的大哥,不管你承不承认,我们都永远唯你马首是瞻。”
“永远唯大哥马首是瞻!”
……
火鸡一众人纷纷站起身来,对凌云志表达自己的决心。
“好,既然各位看得起我,那从今日开始,各位就是我凌云志的兄弟,今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凌云志答应的原因很简单。
一来是他对火鸡的印象挺好的。
二来是为孤儿院着想,毕竟他一人之力终究有限,有了火鸡等人相助,孤儿院的安全就有了更高的保障。
再来就是对自己实力的自信,火鸡等人最强的也才600多战力指数,凌云志有绝对的自信战胜火鸡等人。
3000战力指数对600战力指数,差距可不是人数就能弥补的!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众人齐声高呼,让凌云志心中一阵热血澎湃。
“大哥,请吃鸡!”
“好,大吉大利,今晚吃鸡!
哈哈!”
食过半餐,凌云志才停下动作,说真的,这么久以来,他都没有像今天这样好好吃一顿饭。
“不知各位兄弟,这些野鸡是在哪里弄的。”
凌云志可没忘了孤儿院的人,如果可以,弄两只鸡回去给大家补一补。
“不瞒大哥,小弟以前就靠扑捉野味讨生活,末日来临之前,小弟刚好捕了十几只野鸡,前两天吃了一只,今天吃了一只,现在还剩下一些,都活的好好的。”
火鸡啃了一块鸡肉,还来不及吐鸡骨头,就支吾着说话。
“那个……”
凌云志表情尴尬,有些为难,毕竟刚刚认识不久,虽然这些人都愿意做自己的小弟,但这一见面就向别人要东西,凌云志还是感到有些为难。
“能不能买我两只鸡,我可以用法币交换。”
不过为了孤儿院的人,凌云志也只有拉下脸,向自己刚刚收的小弟讨要东西。
“大哥想吃鸡,那用买,直接拿便是!”
火鸡等人虽然诧异了一会,但都很大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不是特种兵文!是军旅生活文!标签莫名其妙的创业失败,散尽家财的叶飞无力救治病重的双亲,只能眼睁睁看着父母离世!一场意外,将叶飞送回二十年前,入伍前两个月。看着双亲的音容样貌,叶飞欣喜之余在心中暗下决定!这一次,他要留在部队,出人头地!多年后,叶飞对着全世界的记者,说出了那句振聋发聩的名言!勿谓言之不预!...
凌寒,不准再亲了她羞红着脸,喘着细气,可他却吻着她的唇,索取她的甜蜜。5岁的时候,她被寄养在他的家里,他就霸道的把她给睡了,从此之后她是被他捧在手掌心里的小公主,是被恶魔独家占有的小白兔。全...
当现代都市里出现打人如挂画水不过膝。当国术江湖里出现徒手抓子弹神掌天降。当武侠江湖里出现敕鬼驱神摧城搬山。当末法时代里出现天地灵气长生物质。别人练武,吾修仙。...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进来看看吧,反正前二十章不要钱狗头。聂然出生不到一个月,被重男轻女的奶奶掐到昏迷扔到乱葬坑,又被同村聂独眼家的大黄狗叼回家,从此由聂独眼收养了。十六岁这年,聂然的亲...
通天大陆。这里,以修真者为尊。武者,一拳可碎石。而武魂觉醒者,能破碎虚空遨游星际。灵者,心念一动,可让人生死一瞬。而灵者大成,能弹指毁灭一个世界。无论灵者或是武者,均可翻云覆雨。人们对修真的钻研,达到了巅峰狂热,世间所有修者都向往那无上境界所痴迷。修者,境界分为人法地天宗尊圣王皇仙神帝,等级森严。在这里,民风彪悍,不服就战,有实力就有话语权。辰昊天,是一名宇航精英。一次太空执行任务,神秘穿越到了这里,九州内连连怪事。古井变得血红腥臭,草木花开反季。晴天雷声轰鸣,时不时地动山摇,毁却房屋桥梁无数。雄鸡下蛋,六月降霜,旱季绵雨,冬来狂风,春至碗口粗的冰雹。普通农者,民不聊生。修者稍好,但也受资源匮乏伤神。...
上辈子余喜龄年纪轻轻便罹患癌症身亡,父兄皆在,却仿若孤家寡人。报恩奉献这些词伴随了她的一生,为了报恩年仅四岁的幼妹夭折,母亲病逝,到最后她的身体也被拖累至死。重生到十二岁这年,余喜龄决定自私一回,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