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隔壁的老婆子女儿就在余家里做事,府里上下都封了口,要是传出去就拖去打死。”
“那你咋知道的?”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呸!
余卿心里啐了口,只觉无耻。
这余家上下极为不要脸,尤其是叔父一家,都是些不要脸的东西,才能说出这等谎话。
明明是那个老东西恬不知耻想祸害自己侄女,借口别人邀约把她骗过去的,还对她毛手毛脚,要不是她机灵,说不定还真得逞了。
关她什么事?她才是那个要申冤的人好吗?余卿想着,便听不到周围的声音,昏昏沉沉睡过去。
不知睡了多久,余卿被脸上奇怪的触感舔醒,抬手一摸,毛茸茸有些刺手的触感吓得余卿以为自己被狼叼走了。
睁开眼却见四周已经暗下来,对面院墙内高挂的灯笼,勉强能照到巷子里,余卿清醒了一些,才想起来什么狼的都是梦,乖巧蹲在她旁边,刚才舔她的是一条白色的狗。
惊讶地瞪大眼,余卿望着白狗,犹豫着伸出手,发现它居然舔了舔手心,瞬间笑了。
好可爱的狗,也不知道是谁家无意中跑出来的。
小心把狗抱到怀里,一身松软的毛让余卿顿生出暖和的感觉,往角落里靠了靠,借着昏暗的光打量着这条巷子。
看来是死胡同,都没人往里来,除了她之外,还有几个流落街头的乞丐也蜷缩在角落里。
“你是走丢了还是偷溜出来的?”
余卿盯着白狗的眼睛小声问了句,“算了,你也不会回答我,在你主人找到你之前,你暂时和我待在一起,免得被人抓去炖了。”
“汪!”
“嘘,这里还有很多人,不要叫,吵醒别人怎么办?”
漫漫长夜,又是三九天,余卿只觉醒来后背心发凉,一股一股冷意往衣服里灌,身上不算厚实的袄子完全抵御不住寒风的侵袭。
怕是熬不到明日,她就要冻死在这里了。
垂下眼眸时打量着不远处的几个乞丐,余卿轻轻叹了口气。
她要是死在今夜,或许身上的衣服还能给别人取暖,就是不知道介不介意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
可要她活着的时候送出去,她定是舍不得。
脸上忽地一凉,余卿抬手摸了摸脸,发现有水迹,不由抬眼从巷子里望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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