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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3页)

沈奚坦白。

他笑起来:“跟着他呢,不是因为他是个富家少爷,而是有相同的理想和抱负,最主要的是他有能力和傅家的资本,比一个普通人能做的多太多。

值得我牺牲自己的志向。”

谭庆项又给她讲了一个朋友。

“宋先生被暗杀的事,你在纽约听过吗?”

他问。

“嗯。”

“他叫杨笃生,和宋先生谋划过起义。

他是个天才,会自制炸弹,陈独秀、蔡元培都是跟着他学的造炸弹,”

谭庆项笑,“他一直都在搞暗杀,设局暗杀过慈禧和摄政王。

曾有豪言——“非隆隆炸弹,不足以惊其入梦之游魂。

非霍霍刀光,不足以刮其沁心之铜臭。

’”

沈奚一瞬想到,那晚,傅侗文将她额头汗抹去时,说的那两个字:很多。

傅侗文也杀过很多人。

“他是天生的刽子手吗?并不是,他是个读书人。

可家国受难,个人志向都要放下了,”

谭庆项双手按在她肩上,“侗文说过,你有你济世救人的想法,所以他带你回国。

我也有,可我做不到了。

我很羡慕你,沈奚,你还能做你自己。”

她是很幸运。

谭庆项守着傅侗文,也是彻夜未眠,不再和她多话,将人交给她,拿了烟灰盘离开。

至于沈奚的事,傅侗文在今早的态度就很明确,还是那个有少爷脾气的男人,说定的事,从不准人争辩。

他既不回头,他谭庆项也只能陪着走下去。

只能盼沈家的案子能和大清朝一起下了墓,永不见天日。

沈奚进了屋,壁灯开着,他人睡着了。

窗帘被吸到玻璃上,这里也开着窗。

她想关窗,或是想挪个椅子过来,坐在床边守着他,都怕弄出动静来……最后只是将裙子提起来,人坐到了床边的地毯上。

地毯上有几本书,是他放的,他有把书放到地毯上的习惯。

好像是怕摆在床头,会挡到光线。

沈奚无所事事,盯着身前的柜子。

这木头颜色可真美。

“是柚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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