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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醉乡4(第3页)

甘罗得意地横了它一眼,晃晃脑袋,转身去找陶阔脱思要吃食。

李旭摇摇头,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

自从来到苏啜部,他和甘罗的主从地位完全调了个。

在霫人眼里,银狼是长生天派来的圣物,而他只是长生天暗中安排给银狼的侍卫,身份要比甘罗低得多。

至于在蛮族丫头陶阔脱丝眼中,他和甘罗的地位更不能并提。

八个人打了四头野驴,今天的收获已经出乎预料,所以大伙也不贪多,先在湖边找了几块可以避风的大石头暂时驻扎下来,然后从幼驴身上割了块肉给甘罗充饥。

而人吃不得生肉,又找不到干柴,只好就着积雪啃几口又冷又硬的奶豆腐欺骗肠胃。

待所有人缓过了点儿力气,阿思蓝和杜尔立刻开始着手分割猎物。

此地距离部落甚远,把整头野驴拉回去炫耀的主意肯定行不通。

趁着猎物还没被寒风冻僵,把驴皮驴肉割下来放在马背上带走是大伙唯一的选择。

而带不完的脑袋、骨头和内脏,就只能便宜附近的那些猛兽了。

“今天晚上到我的毡包里喝酒,大伙谁也不准推辞!”

杜尔用血淋淋的手擦了一把额头上累出来的汗,大声宣布。

“脏鬼杜尔,你洗过手了吗,就去割肉?”

陶阔脱丝皱着眉头追问。

“肯定——没洗,今天我用手抓过的第一块肉做了记号,让我老婆煮了直接放在你碗里!”

杜尔伸着红红的手指,故意逗陶阔脱丝生气。

少女做了一个恶心的表情,转身走了开去。

杜尔终于击败了一次小魔头,心中大乐。

一边手脚麻利地割着肉,一边哼起了歌来。

“我打了一头野驴,一头野驴,用他的内脏来敬苍狼。

我打了一头豹子,一头豹子,用它的毛皮来缝战衣。

我没有打毡包旁边的小鹿,它在我出猎时替我做饭。

我没有打天空中的鹰,它指引我猎物的方向……

过了一会儿,阿思蓝、李旭等人也加入了合唱。

徐大眼人聪明,最近半个月又日日与长老们交流,突厥语进步神速,很快也跟着曲调哼哼了起来。

“我打了一头野驴,一头野驴,用他的内脏来敬苍狼……众人正唱得高兴,突然,缩卷在李旭腿上取暖的小狼甘罗竖起了耳朵,轻轻跳到了雪地上。

“有人!”

阿思蓝以最快速度收起短刀,抓住了身边的弓箭。

大伙顺着甘罗的目光向远望去,看见四百多步之外出现了两个黑影。

是两个身体很结实牧人,没有坐骑,双手高高扬着向湖边走来。

“好心的兄弟,这里是月牙湖么?”

走在前方的那个黑影见众人戒备心很强,停住脚步,大声喊道。

跟在他身后的另一个人也停住了脚步,身体与自己的同伴微微错开,掌心向前张大,以示自己没有携带武器,更没可能有敌意。

“是月牙湖,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来我们霫族的草场?”

阿思蓝见来人说的是突厥语,上前几步挡住甘罗,用突厥语回答道。

“我们是住在索头河边的奚人,你们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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