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可是你在我眼里就是个白痴。”
我对着天花板翻了一个很标准的白眼。
他继续说:“正常人不会到处游手好闲,即使他们想要学余纯顺徒步穿越罗布泊,也最多嘴上说说而已。
可是你过着猪狗不如,饱一顿饥一顿的日子,居然还觉得这就是人生。
除了白痴,别人可干不出这样的事。”
我说:“那我就是白痴好了。”
他还不放过我,“你也不小了,该考虑一下个人的事情了吧——不过不用你说我也知道,你一定是想都没想过。”
我看了他一眼,用叉子叉着肉粒。
“真的一个都没有遇到过?”
我舔着嘴唇不说话。
“心里也没有具体的标准?”
我撑着下巴,注视高傲。
“你可能真的没人要了。”
摇摇头得出结论,他拿起叉子,面色自若地吃面前那份芝士猪排。
我冷不丁丢出去一颗炸弹,“你呢?好像比我还大一岁吧!
自己的终身大事考虑过没?”
“男性提倡晚婚。”
“别来这套。”
“三十岁时我会考虑。”
“那我四十岁再考虑。”
我不假思索地说。
高傲瞪我一眼,“踢死你!”
我挥舞着叉子,“猪排分我一块。”
18
四十块钱都没花掉,两个人就撑得要死。
我们说好一起散步回去,等两个人都走不动了再叫计程车。
走着走着,我看到一个小孩在吃奶油蛋糕,“高傲,我想吃奶油蛋糕。”
“不是才吃过饭吗?别跟我提吃的,我撑死了。”
“说说而已。”
我眼睛一转,看到一个女孩子正在对着手机讲电话,拿着手机的那只手涂了非常漂亮的金色指甲油。
“高傲,我想涂指甲油。”
高傲拽过我一只手看看,“指甲又不漂亮,涂什么涂。”
第89节:一直不说永远(89)
“说说而已。”
他斜了我一眼。
我们继续走着,经过避风堂的点心铺,他掏出皮夹。
“你干什么?”
“买叉烧酥。”
“你疯了,我们才吃得饱饱的!”
“你不到一个小时就会饿,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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