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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心没肺地冲他咧嘴:“知道了!
但是你未经允许动我手机,赔我台switch!”
“行行行,你都几台了还要?你长触手玩啊?”
网瘾少年的时间成年男人不懂,我死皮赖脸从他兜里摸出来一张银行卡:“归我了归我了!”
“那卡里还剩几万,你拿去吧,自己买。”
他语气平平的,听不出来情绪,但是我直觉他心情好了。
因为他是个精神病,我跟他要钱他就心情好。
千疮百孔·我的
高中三年的印象其实并不深刻,我每每想起,总是觉得恍惚又不真实,我记得校园里高大参天的梧桐树,记得我和肖乐顺了食堂两只鸡腿去喂流浪狗,还有冬天保安室里泡茶时升起的氤氲。
这些都不重要,我哥在我人生中的戏份是最多的。
十六岁我正式开始上学,虽然成绩实在平平无奇,但是碍于我哥的面子,基本上没人敢说我什么。
十七岁那年,是我人生一个很重要的转折点。
那年我哥的二十五岁生日宴,他请了圈内所有的豪门顶流,大家也都给他面子,纷纷到场。
八月十六号,我一整天都在房间里挑晚上出席宴会的晚礼服,哥敲敲门进来了,轻轻的对我说:
不用这么庄重,你喜欢哪件穿哪件就好。
最后我挑了一件纯白色的洋裙,花边繁杂,勾勒出我纤细到病态的身躯,我盯着镜子看,镜中少女发育迟缓,长肉赶不上长个子,又不爱晒太阳,白的有些阴森了。
像女鬼一样。
我哥穿了身黑西服,显得沉稳许多,我的目光从裙角蕾丝边转移到他的肩上,他个子高,并不壮硕的肩担的起一个家,孩童时我常常想,为什么我总是瘦矮,永远赶不上大哥的步伐,以前如此,现在也如此。
我和哥一起到外厅时,我挽着他的手臂,小声说:“哥,我们像去结婚的。”
他脚步顿了下,轻哼道:“胡说什么呢。”
但是他并没有否认我。
外厅早就人声鼎沸,年轻的千金小姐们身上的礼服奢华璀璨,学着成年人的打扮细心地把头发卷到好看的弧度,画上各种脂粉,时刻将优雅礼节规与举手投足之间。
我只看了一眼就移开目光。
这种豪门的生日宴,是一场虚伪的商会。
卜家僻静偏远,面积很大,平常空旷冷寂的外厅突然热闹起来,我反倒有些不适应了。
我哥看出了我略微的窘迫,轻声细语的安抚道:“本来也就是谈生意,交人脉,不喜欢的话吃点东西上楼就好了。”
该死,他这么温柔的说话,更像去结婚的了。
我转移话题:“后院的玫瑰圃也对外开放吗?”
那是我十五岁时提议栽下的,我那时酷爱玫瑰,不去学校的日子,基本都在那边度过。
“哪能呢?我们大小姐的玫瑰,怎么能让别人看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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