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么可笑,十三年的时间过去了,短短的两个小时找到了那个逍遥法外多年的人。
破案凭借过人的头脑,有时候也得需要一些恰到好处的机遇。
原因是林笙中午点了一份外卖,但是米饭上有红色的东西,看了半天才认出来是人血,然后她就在聊天框里找老板理论,老板说盛饭的时候不小心划破了手,血滴进去了没注意到,然后他给林笙赔了一个十元红包。
她心血来潮把带着血的米饭拿给了宋郁禾做实验,但是血液样本中的DNA竟然跟薇拉完全温和。
警方迅速去了那家餐馆把老板带回了局里,进过确认,老板就是丢弃薇拉的生父,他的妻子则早已在把薇拉丢弃没多久后病逝。
“给黎鹿的那箱东西是我让阿扎带回去的。”
老板说。
阿扎是他给那个红头发男人起的中文名字。
“你们不要叫警察难为阿扎,都是我一个人犯的错误,阿扎只是昂我送一个箱子,他没有伤害任何人,怪我,是我连累的阿扎。”
警察:“那你为什么要让阿扎给黎鹿送去那个箱子?里面都装了什么?”
老板目光浑浊的看着自己被手铐铐住的手:“我前年欠了一家人很多钱,他们来我家讨债,砸了我的家,还差点烧了我的房子,我一急就什么也顾不上了,就…杀了他们,他们家有一个小女儿,我本来想放过那个小孩儿,但是我又怕她去告状,以后来报复我,我也把她带到了我家后山的水塘去按在水里溺死了。
箱子的是那小女孩儿的衣服,上面有污渍,还有那女孩儿的玩具,一条黑天鹅的项链。
我让阿扎送给黎鹿就是想要警告他,让他不要再掺手这件事,他的那个小丫头是他的心头肉,都是有过女儿的人,这样能轻而易举的。
他小的时候我在剧院见过他,他没注意到我而已。
就这样。”
警察:“你还杀了一家人?那他们的尸体呢?”
他们这些年来没有接到过任何失踪人口的报案,他竟然主动交代了。
老板:“尸体你们是别想见到了。
我用皮船把尸体拉到了海里,估计早就被鱼给吃完了。”
他说话的语气一直都是轻描淡写的,似乎并不在乎自己犯下的这些错误,也不想要知道警方那边会怎么处置他,有一种活着挺好,死了也行的心态。
“艾玛是我当是在英国的时候的雇主的情人,但是我雇主的原配夫人怨恨艾玛抢了他的丈夫,所以要我去杀了艾玛,而且当时我老婆生病继续用钱,不然我也不回去冒险杀人。
最近我听说薇拉死了,我很慌,怕你们找到我,我想过要去自首,但是我没有做好准备,我还想活……”
“艾玛和薇拉有精神疾病的事情你知道么?”
坐在审讯桌前的警察问道。
老板摇了摇头:“我什么都不知道,雇主和他的夫人都没跟我说过这件事情。
你说薇拉?她不是我养大的我当然不知道她有什么疾病,我和老婆都没有精神疾病,应该不会是遗传吧?”
……
以上是宋郁禾发来的审讯视频的内容。
林笙真可以啊……这必须是神探!
以后再有破不了的案件,就让林队长赶紧先点一顿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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