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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家庭情况很好,爸爸是外交官,妈妈在大学教书,人长得漂亮,难得的是成绩也不错,是我们高中男生里公认的女神。
当年高级一中十大未解之谜里,排名第一的就是我如何追到林丹妮的。
这个问题我没办法回答,因为说来很多人不会相信,是林丹妮追的我。
我们之间的孽缘源自高中开学那一天,我自告奋勇去帮忙搬书,路上鞋带松了低头系了个鞋带,刚刚认识的老师和同学都不见了,我一个人在诺大的校园里迷了路,走着走着就闻到了细微的烟草味儿——我对这个不陌生,因为我爷爷偶尔会抽颗烟。
于是我发觉偏僻的校园角落,金黄的银杏树间,有个漂亮女孩正靠着树,抽着烟。
她抬起头,让我撞进了他的眼,她说:“没见过女孩子抽烟啊?”
我又看了她一眼,一句话也没说,干脆转身离开了。
后来没过多久,林丹妮就成了校园的女神,校园的男神就是张晨,女生们害怕张晨会喜欢林丹妮,男生门害怕林丹妮会喜欢张晨,他俩还偏偏在一个班级里。
我写着卷子,听同桌传递着八卦,原以为这一切都与我毫无关系,直到高一下的那天情人节,林丹妮手里捧着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走过长长的回廊,堵住了背着书包正想回家的我。
她笑颜如花,脸上还有一丝红晕:“陈和平,谢谢你的花,今天我们一起回家。”
我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不是害羞的,而是气的,我哪里有那么多零钱给林丹妮买什么玫瑰花,分明是她自己买的。
但我又不想给这么一个漂亮的女孩没面儿,只好僵硬地扯了扯嘴角,认了。
林丹妮把玫瑰花塞到了我的怀里,伸手挽上了我的手腕,她冲一个我不熟悉的小女生说:“这是我新上任的男朋友。”
那女生看着有点呆,过了好半天才点了点头。
我和林丹妮在众人或明或暗的视线中沿着回廊向前走,张晨偏偏在此时转过了回廊,那情形特别像在拍偶像剧。
却没有偶像剧一样的腥风血雨,我同张晨打了个招呼,就特别自然地擦肩而过。
等终于走出了人群,我想挣脱自己的手,林丹妮却死死地缠着我的手,她仰起头,笑吟吟说:“当我男朋友吧,陈和平。”
“不当。”
“为什么不呀?”
她摇着我的胳膊撒着娇。
“我和你一点也不熟,你是不是有毛病啊?”
这应该是我这辈子对女性说过的最过分的话了。
“可是你看到我抽烟,都没有跟别人说过哎。”
“那是因为我不碎嘴,你难道见到个不碎嘴的男孩子,就要叫他当你男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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