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维尔整理了一下衣服,接着说:“我本来是要把这个生意介绍给亚瑟的,不过他现在不在营地,你又发现了我的事,我觉得弗斯特你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哈维尔看过弗斯特开枪,知道弗斯特的枪法也很不错,觉得弗斯特应该能应付他的生意。
“好吧。
我成了亚瑟的替代品了。”
弗斯特无奈,“那么,我们的目标是什么?”
“一个农庄,距离这里比较远,大概要走个两三天才能到那儿,听说那里居住着一伙墨西哥人,做着打家劫舍的抢劫勾当。”
哈维尔解释说:“他们肯定有不少的赃款,只要我们能够找到它。”
弗斯特靠着一根柱子,点燃一支香烟夹在手上,缓缓说道:“黑吃黑?我喜欢,那么我们什么时候出发,需要做一些准备吗?”
哈维尔不假思索的说:“不用,我们只需要带上枪和子弹就行了,有了这两样东西,我们就可以获得自己想要的。”
“我们现在就可以出发。”
哈维尔说。
事不宜迟,弗斯特拿上武器就跟着哈维尔出发前往他口中的农庄。
农庄的确很远,在一片连绵的大山中,的确是个适合劫匪居住的地方,弗斯特和哈维尔走了三天才赶到那里,主要是路况不好,不然应该两天就能到达。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做?”
弗斯特倒上一杯苦咖啡,明知故问地问哈维尔。
哈维尔放下手中的望远镜,回答弗斯特:“我用望远镜探查了下,树木太多观察的不是很清楚,不过左边有一个畜棚,我们可以去哪里躲起来,就近看一下情况。”
“好的,那就按你说的做,老大。”
弗斯特伸了个懒腰,慵懒的说。
赶了几天的路,他骑马都骑累了。
“我可不是什么老大。”
哈维尔提醒说,“现在我们走过去看一看,要小心,别被发现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重生回到九十年代初,简书枚是南下打工大潮中的一名小小厂妹,即将踏上一天十二个小时以上的流水线工作中。大时代的浪潮中,重来一次,简书枚最大的愿望是抓紧时机,多挣点钱,再找个爱人,努力经营好自己的人生...
灵气复苏,信仰先行。有人李代桃僵化天父,化佛陀,化仙神,他们意图借虚假的信仰成道。有人出自传,他们相信自己就是传奇,何须假接他人。有人成为明星,偶像等等一切能让人崇拜的代名词,他们相信再假虚的信仰也是信仰。而李易也回来了,他不是转世,他只是回到了自己的身体。活了五千七百年的他累了,乏了。他看尽世间繁华,他压尽天下无一平起平坐者,他是在世仙,他是李长生。现在他是李易,他只想躺着。然后他又成为了世人口中的仙人,这一次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安安静静躺在家里。新圣经,大雷音书,剑神自传,天雪自传,清玄自传无数强者编写的事迹,都逃不过一个结局,在世仙李长生。无论多么惊才绝艳,多么才华盖世,最终都会停在他面前。李易李长生的事情,管我李易什么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仙人只想躺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仙人只想躺着...
1972年的夏天苏若正收拾着行李,过几天她就要去青大读书,那里还有一个未婚夫正等着她。可是一觉醒来,她却成了一个偏僻乡村的知青,床前站着一个陌生的军装男人,床头有一个娃正叫着她阿妈。她转头,就看到破旧的床头柜上,有一个日历,上面印着,1977。苏若我还是个宝宝呢!可是这个男人,好帅!她的脸红了。苏佳重生归来,举报继妹,逼她下乡,抢她男人,以为这样继妹前世的气运就都会落到她身上,结果没想到继妹竟然嫁了个更有权有势的回来了苏佳男人还你,咱还能做好姐妹吗?苏若麻烦脸拿来给我踹一下先...
接档穿成反派后发现主角重生了文案在下求收藏本文文案萧云谏身为无上仙门的首座弟子,芝兰玉树年少成名,受万人追捧。可他偏偏是个没有心的。 他师叔凌祉为他中情毒堕魔窟,为救他散去多年修为。...
...
最火爆畅销书大山中走出来的叶凡重回都市,却在意外中获取神秘系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