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来攘往的长街旁,挨了栋红红火火的酒楼,酒楼中吆五喝六,连招子都给贵客们喝得飘起了两丈高,匪夷所思。
坐在这幢楼里的客人,大多都是无所事事的闲人,这些闲人中,属于围在促狭一隅的甲乙丙丁最闲。
正是那传说里的闲人中的奇葩,奇葩中的极品。
他四个虽处在最不起眼的位置,便是乞丐也不会多看一眼,连店小二也嫌腿软懒得过去伺候了,纵然叫得再精彩绝伦也无人关顾无人捧场,却丝毫不能影响他们对血芳菲的热情,依然滔滔不绝的大呼小叫,一派唾沫横飞,形象荡然全无。
甲拍着桌子吼起了他那鬼哭狼嚎般的嗓门:“你们是不知道,那血芳菲当年是何许人也,作恶多端不说,还十分命硬,仙家神祇将她擒获,杀了三次都没能杀得死,可谓骇煞人也!”
坐在他下首的乙明显是个不谙世事的雏儿,傻乎乎的问:“这个我倒是听说过,但我没听过的是,这血芳菲不是千百年前便那啥了么?她究竟干了什么伤天害理惊天动地的大事儿,叫大家记仇记到今日。
这样‘念念不忘’,难不成她还能捅破了天不成?”
丙是个沉默寡言的闷骚,原本一语不发,只想端着酒盅做个安静的美男子,然而艰辛的忍到这里,终于忍无可忍了,兴味盎然的答他:“你还真别不信,血芳菲生前可谓身具开天辟地之能、毁天灭地之力,当年真真是把天捅出了篓子。
莫瞧她只是一介女流,但天上地下只怕没哪个英雄豪杰能与之较量了,杀人放火打家劫舍这种事简直是家常便饭。
这么跟你说吧,这世间一切腌臜事儿,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她干不出的。”
“那她生前到底都干了些啥?”
丙将酒盏往桌上重重一搁,昂首挺胸,仿佛在陈述自己的丰功伟绩:“说到她的恶行,那可是十天十夜也说不完的,象征性的案子也太多了,要举例也举不出来。
总而言之,就一句话:天怒人怨、人人得而诛之!”
他顿了顿,大约是口渴了,抿了口酒,续道:“嘿嘿,话虽这么说,人人得而诛之,可也人人尽皆惧之,没哪个家伙活腻歪了敢去诛她。
就连阎罗王都不敢要她的命。”
乙依然一脸懵逼:“此话怎讲?”
甲费心费力的道来:“千百年流传下来的那句话你听过吧。
宁撞阎罗王、莫惹血芳菲。
因为就连阎罗王都不敢要她的命,所以才杀了三次都杀不死。”
乙终于懂了。
他虽懂了,位列最末的丁却还没懂,眼见大家都谈了这么大一段落,似乎稍待休整,心想:此时不问,更待何时?于是赶忙抢着问:“是怎生个杀法?依我看,世间并没有杀不死的妖魔鬼怪,多半是仙家们杀法不对。
难我不信把她脑袋砍下来打个魂飞魄散他还能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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