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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是吻合的,年龄是吻合的,骨骼和牙齿也是吻合的,最过分的是,李伟腰上有一大片胎记,白启纹腰上也有,形状颜色一点都不差。
如果只是DNA,还可以用血缘关系来解释,现在相似到这种地步,根本没办法解释。
我问过出现场的法医,发现白启纹尸体时他的死亡时间不超过6个小时,但事实摆在眼前,白启纹就是李伟,他六年前就已经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忽然手痒有点想写写第八个字母文_(:з」∠)_]
☆、(二十一)再访白家
我手下不稳,案卷“啪”
一声掉在了地上,我连忙又弯下腰去捡。
“对不起老师,对不起……”
张淑芳说我给她看的照片是六年前的照片时,我的第一反应竟然是对的:本案被害人死于六年前,六年前发生的重大事件,就是这个。
我后来的那些推理,虽然当时起到了安慰自己的作用,细想起来却很牵强:世上怎么会有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呢?
学姐说冷冻血液可能保存10年以上,那么,白家那些用血袋甩到墙上去的血,也是六年前准备好的?
要从一个人那里抽这么多血,很难想象在不经过他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办到。
李伟死前就预料到了有一天需要用他的血液复刻案发现场,所以预留了血液交给白景皓保存。
这样想来,李伟和白景皓不仅不是敌对关系,反而可能是在进行某种诡异仪式的同谋者。
我死死咬着牙,心里暗骂了一句:草!
韩宇你个贱皮子,不是说过不再管了么,怎么还想这些事?他们是死对头也好,是欢喜冤家也好,还是gay也好,跟你有毛关系?
微定了定神,我又问陈老师:“那六年前的李伟案,尸体最后怎么处理了?”
陈老师叹了口气,“按规矩交还被害人家属自行处理。
他们究竟是怎么办的我就不清楚了,可现在真的有技术能保存一具尸体六年,还能蒙骗过法医,说死亡时间只有六个小时?当年尸体交还家属时死亡时间已经超过一个礼拜了啊!
活见鬼,真是活见鬼了!”
我看着面前这四十冒头的精干刑警纠结不已的样子,心中又泛起一股苦涩,“说不定真的是见鬼了”
这种话,最后怎么都没说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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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到这里,可以算告一段落。
奇怪的是,之前无论如何没办法查清的身份问题,不知怎么又明朗了起来。
据说白景皓终于开口说出了自己的身份,户籍档案一查还真属实:他真名就叫“白景皓”
,家住在长春旁边的一个县城,六岁丧母,父亲名叫“白启纹”
,是外交官,在乌兹别克斯坦领事馆驻外,一年只有元旦时才回来一次。
孩子原本是叔叔婶婶带着,暑假从家偷跑出来,闹出这么一件事。
被害人死于六年前的事情,很快就传到了检察院。
保存一具尸体六年,然后拿出来吓唬人,当然就算不上谋杀了。
白景皓的行为勉强可以构成不当处理尸体罪,但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只有犯杀人、放火、投毒等八种重大罪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当处理尸体罪不在其列。
民事方面张淑芳只说李伟的尸体早在六年前已经火化了,根本不相信这次的尸体就是李伟,自然也不打算起诉白景皓。
其实这事还有很多解释不了的地方,比如偷了何家房子住在那里六年的到底是谁、李桂梅一年间所见的白氏父子又是谁、白景皓怎么会有李伟的血液等等,还有最主要的,究竟是谁杀了李伟。
不过事情太过诡异,公安和检察院都有些犯忌讳,不想再深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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