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怎么到这里来了?什么时候来的?”
“我收到你的信,就骑飞天扫帚过来了。
我怕太冒昧,没敢敲门,就想着在这里等等。”
高大的青年杵在那里,不好意思地挠着脑袋,头发都挠得翘了起来,像头呆呆的炸毛的北极熊。
“等我一下!”
我匆匆收拾了自己,冲出房间,爸妈已经上班了,就直接把他拉了进来。
介于我们两人都没吃饭,我钻进厨房烤了吐司、熏肉,还煎了荷包蛋。
不清楚威克多尔的饭量,我稍微多弄了点。
威克多尔吃东西并不斯文,他吃得很香,但一点也不显得粗鲁邋遢,反而有种干净利落的感觉,就好像他不是在吃饭,而是在骑飞天扫帚。
“赫—米—恩,谢谢你的早餐,味道好极了。”
“你喜欢就好。”
我有点脸红,因为我只会做这个,其他菜简直一窍不通。
“我做菜也不错,父母都很喜欢,奶酪千层酥、保加利亚肉肠都很好吃的,肚汤和黄瓜凉汤味道也不错,有机会我给你做……”
“一个十分阴沉的人”
,我现在简直不敢想象那居然是我对威克多尔的看法。
眼前这个青年软软地笑着,眼睛亮晶晶的,英语发音虽然不太准但是说得很开心。
“好啊。”
*
视角:克
当我的猫头鹰“哐哐”
扒拉着窗框时,我正在房间里紧张地踱步。
“亲爱的威克多尔……”
噢,梅林啊!
虽然此“亲爱的”
非彼“亲爱的”
,但看到这个字眼时,我的心脏还是狠狠地撞了一下。
赫米恩邀请我去伦敦,去她家做客!
当我从飞天扫帚上翻身下来,踏在信上的地址所在的土地上时,我才想起自己居然在麻瓜的领地上穿着一身巫师袍!
不仅如此,这件袍子皱巴巴的,难看极了。
好在现在才早上六点钟,我还有时间整理一下袍子上的褶皱,以及骑扫帚太快被风吹得乱七八糟的头发。
九点钟,我轻轻敲了敲窗户,赫米恩告诉过我她的作息很规律,不出意外最迟九点钟会起床。
果然,不一会儿我就看到了从窗子探出的,那张令我神魂颠倒的小脸。
头顶支起的一小撮棕发最先引我注目,它正随着它主人的动作摇摇晃晃的,别提多可爱了。
女孩的两腮或许是被热乎乎的空气蒸的,红扑扑的像一只成熟的水密桃。
最有趣的是她的那双美眸,先是半眯着,懵懵懂懂的,接着对上我的视线,顿时睁得圆圆的。
能第一时间欣赏到赫米恩起床的可爱瞬间,我已经高兴得难以自已了,更别说我还吃到了她新手做的早餐!
“威克多尔,我们一起去买一套麻瓜服装吧?”
和赫米恩一起逛街,我举双手双脚赞成,但穿着巫师袍上街,会不会引起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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