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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2页)

之前,不为难他们,之后也就不用那样做。

在华珍珠冷静的时候,她对辛秀妍还有几分了解的,毕竟曾是多年闺蜜,她有几分孤高的性子。

但华珍珠仍不喜欢辛秀妍,看不得她比她过得好。

说实在的,看到辛秀妍沦落到靠写文过日子,她心里是挺痛快的。

发现她把她写成恶毒女配,华珍珠愤怒中还有一分得意,她看到了辛秀妍那“肮脏卑鄙”

的一面,同样也是拿她无可奈何的无能一面。

以前工作中,辛秀妍总是比她更出色一些,刚进公司,辛秀妍很快得到机会,在公司有了存在感,她却还是小职员。

她就想把她拉马来,狠狠地踩。

凭什么呢?

袭人心思纷杂时,身边的宝玉醒来了,手一把摸向她尚在发育当中的小笼包,有些疼,她皱了皱眉,抓住他的手。

“宝二爷,该起了。”

宝玉食髓知味,这时又蓄了精力,哪有舍得起的?他扑上来把袭人压住,说:“好姐姐,你再疼惜我一次吧。”

原来的华珍珠可没有恋童癖,看着这个原著中“面如中秋之月”

(也就是圆形包子脸)的男童,五官虽然精致漂亮,但真不是原来华珍珠的菜。

华珍珠是喜欢韩国欧巴型的男子,要高要瘦要大长腿要八块腹肌,脸要如刀削,要有下巴。

好吧,贾宝玉他有下巴,还给双份加量不加价的,他还有婴儿肥呢。

身材嘛,就是9岁男童,根本没有肌肉,小丁丁还小,可是真是生龙活虎。

袭人心中嗷嗷叫苦:老天爷,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一定要换金大腿!

傻白甜地一心跟着这么个没前途的货,老娘一辈子就完了!

不过现在却不能让他发现她换芯了,也不能骤然拒绝,单为了能挪用贾宝玉手上的银钱,她就不能这么算了,因为不管她有多震惊,接受了花袭人记忆的她以后就是花袭人。

却要知道,袭人近年是陆续搬了不少东西回家去,原本穷得卖女儿的花家,都盖了新瓦房、置了不少良田。

因有荣国府的招牌,在乡下花家也无人敢欺。

在找到下一个金大腿前,都不能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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