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云臻问。
丛暮像是不愿多说,含糊道:“开了个工作室。”
“美术工作室?”
“不是。”
丛暮有点不耐烦似的,被daniel揽在怀里,黑色皮靴一下一下点着地。
景云臻顿了一下,接着掏出手机来:“给我个联系方式吧。”
“不必了吧,”
丛暮敷衍笑道,“往后应该也没什么交集了。”
景云臻皱起眉。
这样的丛暮,他的动作,语调,字里行间的懒散和随意,让他觉得很陌生。
他不由自主地回想过去的丛暮是什么样的。
景云臻认识他的时候他才十七岁,半大个孩子,身高倒是拔起来了,但是瘦,白的跟雪一样。
男孩子顶着一张顶顶漂亮的脸,性格又非常招人,天真且爱娇,又机灵又生动,仿佛是按照景云臻的喜好长起来的。
他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风流,懒散,冷眼看两个男人为他打架,然后随便挑一个带走上床。
景云臻的额角突突的跳起来,他心里有一个声音说:这是我的罪过。
说来也好笑,他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在酒吧。
景云臻那时候刚开始创业没几年,有一天夜里在酒吧包厢里应酬客人,好不容易结束,去了一趟洗手间的功夫,回来就在沙发上捡了一个酒醉的漂亮宝贝。
男孩子脸埋在抱枕里,身上长袖的帽衫微微卷起来,露出腰上一小节瓷白的细皮嫩肉,一身衣服都是漂亮牌子,看着并不像是会所里的少爷。
景云臻倒是想走,可是公文包被男孩垫在脑袋底下,睡得口水都要滴上去。
他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人,扯了男孩的领子就去拿自己的公文包。
没想到男孩翻了个身,悠悠转醒,半眯着一双狐狸一样的媚眼瞧他,唇角竟然慢慢勾起一个撒娇一样的笑来。
他的眼睛长得特别,既大且圆,眼尾一道蜿蜒上挑的弧线,是那种没有表情也勾人的眼睛。
更何况现在眼瞳水润,眼尾嫣红,整个人春意盎然,让人怦然心动。
景云臻皱起眉来:“醒了?醒了让一让,我要拿我的包。”
男孩恍若未闻,没骨头似的瘫在他包上,四肢都绵软可欺,只晓得痴痴地看着他笑,露出一点洁白的贝齿和脸颊右侧的酒窝。
包厢里五彩的壁灯从这头滑到那头,粉色的灯光倏忽而过,照得他既天真又勾人的一张脸,像是深山老林里跑出来祸害人间的狐狸精。
狐狸精伸手抱住了景云臻的腿,尖巧的下巴隔在他两腿之间的位置,微微扬起头看他,水润的红唇一张一合地不知在说些什么,露着半截鲜红的小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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