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霍明渊清晰地看到她眼底的惊艳,叫了一声小妹妹之后再也不知自己该说什么,生怕惊了她一颗跳跃的小心脏。
他站了片刻,头顶上却有树叶飘落,在他们之间打了个圈,随着风往别处去了。
两个人的视线随之而动,赫连锦岚的的注意力回来之后,却发现霍明渊已背着手走了。
“你,你是霍家的三公子吧?”
赫连锦岚看着他的背影,微微有些落寞。
她想着,这样寂静的男子,怎么会做出那种丧心病狂的事情来,大概也是被人利用。
霍明渊听到她的叫唤,只顿了一下脚步,下一刻就加快了速度,消失在回廊尽头。
赫连锦岚站在原地看了很久,她想,如果他笑起来,定然是另一番景象。
但是霍明渊想的却是,看她的装扮,定是最近来礼佛的锦岚公主了,他不能和皇家的人有纠葛,一定要避开。
因此,从那天起,两个寂寞的少男少女,一个躲,一个找。
但是霍明渊终究是扛不过一个女孩子的细腻心思,无论他躲到哪里去,总会被她找到。
赫连锦岚说,她不过是想让他开心一点,想让他看看即使是这清静的寺庙,也有美妙的事物:“你看,那红的花,绿的叶,都是生命的希望。”
赫连锦岚毕竟不知他心中所想,所以怎么安慰都不能够将他心底的阴霾挥去。
但是,霍明渊看到了她心底的真诚,他不再躲她,也会在寂静无人的时候为她吹奏叶笛,为她摘下一朵她喜爱的花。
他们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下山布施。
漠骐就是在这个时候看到了那个笑得跟花一样的姑娘,他喜欢大草原,但是他不喜欢勾心斗角,所以他离家出走,宁可做个小乞儿。
去领布施的都是大梁百姓,他这个大金人士就格外惹眼。
而且他那双眼睛,特别能招事。
他累了好多天了,也饿了好多天了,难得看到布施,自然是要去的。
但是其他乞丐根本不让他上前,最重要的是,他觉得他如今这副模样,会玷污了那朵花的美丽高贵。
赫连锦岚向来爱热闹,看到接受布施的人高兴,她也高兴,可是眼睛一转就看到一个脏兮兮的小乞儿站在墙根处,巴巴地看着她。
其他乞儿顺着公主的眼光就看到了漠骐,他的眼神太赤裸,这对高贵的公主来说,根本就是亵渎,一群人蜂拥而上,将他按倒在地。
漠骐眼里却只有她美丽的笑容,忘了反抗,直到额头上被人用石头砸了一道血痕,鲜红的血液从额头上流下来,直到嘴角。
他轻轻舔了舔,带着微微的甜味。
赫连锦岚看到他们打起来,先前还不明所以,后来才知道那个乞儿挨打是因为她的缘故,忙让士兵去阻止,将其他乞丐赶走。
她一脸歉意,提着裙摆上前扶了他起来,看到他满脸鲜血,吓了一跳。
但她最终还是取出了绢帕,轻轻地替他擦拭了血迹,令人给他两锭银子,又吩咐人送他去医馆,才回去了。
漠骐就看着她远去,但是带着她的少女香气的绢帕还捏在他手心里。
他放到鼻尖闻了闻,那是幸福的味道,但是微微有点苦涩。
那群乞丐看他这副样子,很是讨打,但碍于公主的吩咐,只能站在一旁,看着两个兵士送他去医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当第一束月光照耀在大地上,从昏暗的月光里站起来十二使徒。巫师,言灵,银蛇,巨人,瘟媒,活尸,骑士,炼金师,德鲁伊,邪神,血族,狼人。漫漫长夜里,谁是猎人,谁是祭品,谁是主宰,谁又是仆从?狼人的爪牙,如此锋利,适合做成巫器。血族的蝠翼,薄如蝉翼,适合做成巫器。邪神的祭坛,浸满鲜血,适合做成巫器。星巫师鲁道夫,悄然行走在月夜中,他的手指划过名单,一项项搜集着他心爱的使徒遗物。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诡异星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陈乐天从军伍回到京城,家乡的一切似乎都没变。而他,想做个修行者,可以御车飞行,享受着众人的欢呼。...
这个世界,有儒有道有佛有妖有术士。警校毕业的许七安幽幽醒来,发现自己身处牢狱之中,三日后流放边陲他起初的目的只是自保,顺便在这个没有人权的社会里当个富家翁悠闲度日。多年后,许七安回首前尘,身后是早已逝去的敌人和朋友,以及累累白骨。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PS本书不悲剧!...
这个世界有妖魔鬼怪魑魅魍魉,有奇术异法,也有权谋相争,但在接受过现代教育的穿越者眼中,探索未知永远摆在第一位!(正经脸)加入枢密府是为了学术研究勾搭女妖是为了学术研究一切都是为了研究,研究就是一切!公主跟我造也是为了研究吗!夏凡那是为了创造研究的环境和培养研究的下一代!PS选词填空,不是造人。...
首发网站qq阅读三千位面的一个憨批系统,无意之中听从主神的话,强制性绑定了一个废物宿主。系统宿主,你想家缠万贯,坐拥豪宅么语兮不想。宿主宿主,你想拥有金手指,男宠几千么语兮不想。系统宿主,你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