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森走路回家。
凌晨四时,中环仍然寂寥,只有几个晨运客。
我们手牵着手,我突然有一种感觉,森不会离开我的。
「我是不是吓了你一跳?」我问森。
「幸亏我没有心脏病。
」他苦笑。
「对不起,我应该把她打电话给我的事告诉你。
」我说。
「反正她都知道了。
」
「你有没有答应她不再跟我见面?」
「我要做的事,从来没有人可以阻止我。
」
「那么,就是你自己不想离婚而不是你离不成婚,对不对?」
「一个三十七岁的女人,你叫她离婚后去哪里?」
「哦,原来是这样,我宁愿三十七岁的是我。
」
我这一刻才明白,女人的年岁,原来也能使她成为一段婚姻之中的受保护者。
「我们以后怎么办?」我问森。
「你以后不要用姓周的传呼我,就用姓徐的吧。
」
「为什么我要姓徐?」我苦涩地问他。
「只是随便想到,你的好朋友姓徐嘛。
」
「好吧!
那我就姓徐,是徐先生还是徐小姐?」我冷笑。
「随便你。
但不要留下电话号码。
」
「你为什么那么怕她?」
「我不想任何人受到伤害。
」森把双手放在我的肩膊上安慰我,「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
「好吧!
我更改电话号码。
」我投降。
当他说「我永远不会离开你」,我便心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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