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墨小说网

第三十四章 当年初心(第3页)

灵星峰一脉的门人也很少,虽然每一代都有不少弟子拜入,但最终这些人都销声匿迹,不知所踪。

但令人惊奇的是,每一代灵星峰的首座首徒,都是他们那一代最强的剑修。

这样的灵星峰像是受到了什么诅咒,虽然强大,但却也脆弱无比。

凌云起走在前往山顶的山间小路上,此时已到了半山腰,已经没有弟子能行走此间,故而也只有他孤零零一人。

风雪渐盛,凌云起没有用灵力隔开雪花,不一会儿已经是满身苍雪。

入目皆是白雪皑皑,鲜少见到岩石枯草的踪影,这种单调的颜色,一直维持到峰顶。

凌云起想起当年拜师后,他第一次随师尊来到传闻中的灵星峰,很吃惊于终年飘雪的景致,十分兴奋。

然而如此过了三个月,再好的景色看久了也是会厌倦的,他开始留恋其他几峰的草色枯荣,花开花谢,朝霞暮云,阴晴风雨。

终于,在一年后他向师尊提议,为什么不让灵星峰也变得更美丽更富有变化呢?

明泽真君神情冷漠,正如窗外终年不化的冰雪,他说:“灵星峰,这样很好,不必改变。”

当时他十分不服气,但碍于师尊威严,没有反驳,只是到底不以为然。

后来,在灵星峰待久了,修行愈发深刻,对于这等外物,他也不再看重,既然师尊觉得很好,那就很好吧,无所谓。

又过了些年,到了现在,每一次走在风雪之中,他便觉得自己脑中那些纷乱的思绪也随着肆虐的风一点点飞远,心中变得无比安宁纯澈,像是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又比那时候更多了风雨不动的淡定。

蜿蜒的山道仿佛一条炼心路,每走一次,他便能感觉到汲汲以求的道离自己越来越近。

路终有尽时,凌云起踏过最后一层石阶来到峰顶,一阵寒风吹来,白茫茫的雪花之中夹着一朵鲜艳似火的花,拂过他眼前。

凌云起伸手准确地拈起这朵落花,目光落到山崖边那株高大的苍夷玉树上。

苍夷玉树枝叶稀疏,却开满了一树红花,在风雪中摇曳生姿,远远望去,宛若织锦云霞,又如天边流火,在这样清冷到冷酷的雪白中,显得如此炽目灼人。

苍夷玉树虽然有个不错的名字,但实际上,这种灵植因为没什么入药炼器的价值,又生命力顽强,所以在修真界随处可见。

按理说,这样的树不应出现在剑宗十一峰之一的灵星峰主峰上,但架不住这是唯一一种能在灵星峰峰顶生存的灵植,所以早几代的灵星峰首座将它种下,至今已有几千年了。

不过苍夷玉树不愧是毫无用处的废柴,在这样灵力充沛的地方生长了几千年,仍然一点灵智也没孕养出。

不过……本来栽着也就是为了偶尔养养眼,大家反而更希望它没有灵智——有灵智就会到处乱跑,这样不好。

凌云起收回目光,朝师尊的洞府走去,却见风雪之中,洞府门口多了一株美丽的柳树,这让他忍不住微微一惊。

“这是……”

凌云起凑上前仔细瞧了瞧,又伸手扯了扯柳条,“月灵清柳?”

“不对,不是月灵清柳!”

凌云起很快又反应过来,月灵清柳那种顶顶娇贵的灵植,不可能在灵星峰峰顶生存下来,那么还有什么好疑惑的,“是梦魇魔柳!”

虽然当初灵星峰的前辈也试过在灵星峰栽种梦魇魔柳,但没有成功,毕竟梦魇魔柳还没糙到苍夷玉树那个程度。

“奇怪,这株梦魇魔柳怎么能活下来?”

凌云起又觉得想不通,“难道这是株有苍夷玉树血统的梦魇魔柳?”

青辞:“……”

我是纯血的梦魇魔柳,真的。

凌云起只见眼前一道光芒闪过,扎根地上的梦魇魔柳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位长发及地的青衣人。

他心中不由一凛,化形?能化形的树妖,至少也在元婴期。

青辞道:“站远点,别烦我,没看到人家在认真工作吗?”

凌云起:“还真没看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机械之心

机械之心

十年前我们于星空下相遇,我用机械的手指与你拉钩,共同许下明天的承诺。十年后我们在星空下相逢,虽然你早已忘记我的一切,但我还是愿意燃烧自己,只为兑现迟到了十年的承诺。因为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刻起,你便成为...

新婚

新婚

陈依是闻泽辛亲点的联姻对象,他从那么多家族中选中她,有2大原因。一是家族不牛,破落。二是她老实。没有威胁,不会管他,他可以继续绯闻满天。花天酒地,无拘无束。陈依嫁给闻泽辛,是高攀,是飞上枝头...

重返八零怂媳翻身!

重返八零怂媳翻身!

顾真这辈子很努力。换来的却是亲生母亲惨死,苦心经营的公司被闺蜜暗中掏空,而她自己被大货车碾断双腿,相伴十年的丈夫带着怀孕的小三羞辱她带着手机重回80年代,既然主角不好做,顾真干脆开启反派人生,...

一世之尊

一世之尊

我这一生,不问前尘,不求来世,只轰轰烈烈,快意恩仇,败尽各族英杰,傲笑六道神魔!...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