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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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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吃?”

这有点困难。

“想要不老不死,肯定得付出代价,这里可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把树叶包扒开,露出血淋淋的内脏。

狗用试探的眼神看他,似乎忍不住脱口而出吃不下就别吃了,千万不能勉强自己,可是又没开口。

看得出,他是希望何泉能吃人鱼肉的,希望他健康地活下去,这个愿望强烈得旁人都感觉得出来。

猪肝有股浓郁的腥味,若是切片后佐以料酒、生姜、花椒、辣椒等调料腌制入味,再速冻到半硬,切片沾酱料还能下口。

只是眼前这温热的,还在滴血的肝脏叫他怎么吃?他切了一块,送到嘴边,还没张口迎面而来的血腥味就冲得人头脑发晕。

虽说处理食材时也没少杀生,没少接触内脏和血液,可是要吃生肝,真的需要点勇气。

“公元前702年,我与友人寻找所罗门王的宝藏。

我们穿越沙漠,攀登终年不化的雪山,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靠草根树皮和雪水支撑了二十天。

后来,我们终于翻越群山,到达气候温暖的大草原。

草原上到处都是瞪羚,我抓了一只,用刀剖开它的肚子,连生火烤制的时间都无法等待,迫不及待和友人饱餐一顿。

我们像野人一样茹毛饮血,等填饱肚子才惊觉方才的行为如此野蛮可笑,但那是我这辈子吃得最满足的一顿。

血是温暖的,生肉是鲜美的,饥肠辘辘中得到这样的美味,至今难忘。”

狗说自己的经历,大概是想告诉他生吃内脏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难,可何泉的关注点却不在这上面。

公元前702年?所罗门王的宝藏?能同生共死的友人?特别是最后一条,让何泉心得堵得慌,到底是什么人,居然可以跟堤丰一起冒险?

☆、第26章交尾季节

“他是谁,你们怎么认识的,最后找到宝藏了吗?”

某人气鼓鼓地追问,又感觉被这件事激到,狠狠咬了口肝脏,合着血水跟腥臭吞了,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以下咽。

“都说是个朋友,两千多年前就死了,追根问底打听那么清楚干什么,说了你也不认识他。”

挣脱何泉的怀抱,狗在风中做四十五度望天状大秀明媚忧伤。

等他卖弄文艺小清新的表情,装深沉够了才继续:“所罗门王拥有当时最先进的科学巨著《罗洁爱尔之书》,这是降落在地球上的高智慧生命体创作的百科全书。

上面记录了浩荡宇宙中无穷无尽的知识,种种古老的法则,凡人无法窥见的自然奥秘,还有许多意想不到的事。

由于人类无法理解这些深奥的知识,所以将书里收录的东西当成魔法,作者也谣传成天使罗洁爱尔或是七十二魔君中的巴力。

这本书落在人类手里,必定会造成天翻地覆的改变,好人可以用它推动历史发展科技,坏人则能毁灭世界使人间万劫不复。

所罗门王正是知道它的威力才把书封存起来,因为他认为当时的人们还没有资格使用这本书。

而我和那位朋友的任务就是把书找回来,送到才德兼备、胸怀天下的人手中,让他造福人类。”

“然后呢?”

传奇故事让何泉入迷,他坐正,洗耳恭听的样子,甚至忘了难吃的肝脏,很快嚼了大半:“你们找到书了吗?最后又把他交给谁?”

“你简直是十万个为什么里天天提问的那个傻逼,哪来那么多问题,我捡到你的时候还是个鞋拔子脸面瘫,几棍子都打不出一个屁来,现在跟唐僧肉那个话唠有得拼,这变化我接受不了啊。”

狗虽然不耐烦,却不吝啬有趣的经历,绘声绘色忆当年。

他评价那个朋友时用了一句话——我离不开他!

简短的五个字,包含太多的感情和不舍。

何泉听出来了,那哪是朋友,分明是他漫长生命中的一位恋人。

他忽然感到心脏收紧,像被一只手狠狠攥住,痛得人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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