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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在北京的遭遇细细地讲给上官瑞芳听。
我们俩在湖边的长椅上坐着,看麦娘在我们的脚下拂动。
湖水轻轻荡漾,飘过阵阵湖水的腥气。
你久久看着那涟漪,便有了被按摩的感觉,一圈又一圈,圆满地散开和淡去。
在上官瑞芳这里讲话,我总是可以讲得非常顺畅。
我讲着大红和郝运。
讲着于世杰的臭脾气。
而上官瑞芳一直捧读着她的琴谱。
最后,当我再一次叹息容容在哪里的时候,上官瑞芳突然说:“在她想在的地方。”
我叫道:“上官!”
上官瑞芳的这句话说得非常清晰。
我迷惑地看着她,几乎要说她不是一个精神病患者。
可是她是。
上官瑞芳放下琴谱,略微转身,面对着我。
她的皮肤还是这么白皙,脸庞还是这么年轻,细长的小眼睛亮亮的,定定地望着我,天真无邪。
她这不谙世事的美丽,美丽得叫我嫉妒和心疼。
她还记得她的女儿。
记得。
而且还能够看见她藏身的地方。
而我在滚滚红尘之中几乎跑断了腿。
是不是作为病人比健康人更加健康呢?是不是不幸比幸运更加幸运呢?既然大家最后都是殊途同归,为什么自己认为自己是正常的健康的人,就要对他人负起更多的责任呢?而这责任的作用最后又体现在哪里呢?是不是一个人的精神自由实际上远远超过了肉体的生存需要,只要爱呆在哪里就呆在哪里,只要爱停留在某种状态就停留在某种状态,那才是最美好的生活呢?请你告诉我,我的朋友!
我央求地看着上官瑞芳,而上官瑞芳,又埋头去读琴谱了。
我不行。
我不能够不去寻找容容。
我不能够只是埋头于我自己感兴趣的事情。
我怎么也脱离不了这个现世。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十几年几十年,上官瑞芳和容容就成了我全部的人生积累。
我放不下这全部的积累。
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童蒙初开的时候,发生在我和上官瑞芳之间的合谋和默契。
我们从小学的课堂上逃离出去,去看阉鸡的人阉鸡。
开始吸引我们的,纯粹是游戏的感觉。
阉鸡者举着一只大漏勺一样的网子,在四下逃奔的鸡群里熟练地捕捉到半大的公鸡。
这些瘦腿瘦翅膀的公鸡正在变声,愣头愣脑,它们被阉鸡者从网子里抓出来,丝毫不明白它们面临着多么重大的生命改变。
阉鸡者是漠然的刽子手,他把公鸡不屈服的头颅别过来,掖进了它的翅膀,然后把胳膊抡圆了转动。
直到被藏在翅膀里的公鸡脑袋完全晕糊,阉鸡者就坐了下来,在他并拢的双腿上铺开一块陈旧的血迹斑斑的棉布,把暂时失去了知觉的公鸡搁在腿上,扒开公鸡的后胯,三下两下扯掉了这个部位的绒毛,一柄小拇指大的弯刀,很粗糙地绑在筷子上,手起刀落,一捅一铰,眨眼间,一对红嫩的小肉球便被剜出来了。
阉鸡的过程就结束了。
半大的公鸡醒过来了,摇摇晃晃地站立着,茫然四顾,它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是一只不会打鸣不能够繁衍后代的公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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