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可可嘴角抽搐,这丫知道的也太多了。
“你说得对,我还是把他拉黑吧。”
童雪点点头,手脚麻利的就把人拉黑了。
“别啊!
我就是说说,只是可能而已好吧!”
吴诗曼哭笑不得的说道。
“我又分不出来他是不是可能,有百分之五十的概率是渣男,他的长相还弥补不了我可能会有的损失,这叫收益小于风险,这份投资不合适。”
童雪放下手机,认真的说道。
“嘿,还投资?那你说,谁的长相收益大于风险,适合投资啊?”
吴诗曼无奈的摇头问道。
“她哥!”
童雪想都没想,指着齐可可果断的回答。
齐可可:“……”
行吧,这孩子从第一次见到齐郡一以后,就将齐郡一作为衡量男色的标准,在她那里只有长得很难看,长得比齐郡一差远了,长得不如齐郡一好看,长得和齐郡一一样好看。
好吧,最后一种几乎没有出现过,最高级别是长得不如齐郡一好看,而小帅哥就被列为此类选项。
三人喝过咖啡,悠哉悠哉的往回走,顺便探讨一下正在疯狂追求吴诗曼的男同学杜克以及正在痴缠两年企图追回她的初恋男友孟言。
“杜克就是个神经病,他和我说过的话加在一起不超过五句,竟然还说要为了我自杀?骗鬼去吧!”
吴诗曼不屑的说道。
杜克喜欢中文系的吴诗曼是全校都知道的事实,并不是因为吴诗曼多么有名气,或者是杜克本身多么出众,而是因为这个人做过无数脑残的事情,闹得全校皆知。
比如说在吴诗曼还不知道这个人存在的时候,他便拿着鲜花和钻戒直接跑到女生宿舍楼底下摆蜡烛——求婚!
比如说大半夜不睡觉,拼命给吴诗曼打电话,哭诉自己身世多么凄惨。
比如说在吴诗曼去上课的路上突然拦住她,抱着吉他非要给她演奏一首,导致吴诗曼那节课迟到,差点重修。
比如……好了不用再比如了,不仅吴诗曼讨厌他,连带着和吴诗曼关系好的齐可可和童雪一见到这个人都脑袋疼。
而他持之以恒的能力也是让人钦佩,吴诗曼从来没有给过他一个好脸色,偏偏这人就追着吴诗曼追了一年多,到现在还在坚持,弄得班里好多人都在为他说话,觉得吴诗曼狠心。
吴诗曼会跟她们一起搬出来,这个杜克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这次闹得更凶,竟然闹自杀,最后还被救护车送去了医院,当然说是自杀,其实连动脉都没都没割断,只不过是破了些皮,他舍友吓到了,直接叫救护车,送去了医院,在医院待了不到两个小时就又打车回来了。
不过这件事在学校闹得挺大的,很多人都知道了。
吴诗曼对他的厌恶几乎已经达到了顶段,用她的话说就是:“因为这个王八羔子,老娘充满粉红泡泡的大学完全变成了灰色,连个追求者都没有!”
在这方面,齐可可算是和她同病相怜。
上大学以后,齐可可本着享受生活的原则,接受了一个看起来还不错的男孩子的追求,那个人就是孟言,两人交往了不到一个星期,从第二天开始孟言便开始挑剔齐可可花销太浪费,甚至三令五申禁止她去类似咖啡厅或是买一些小物件,更是对她那些护肤品表示了不屑。
齐可可觉得这是直男思维,她谈恋爱也不想改变自己,前脚听后脚忘,该怎么做怎么做,结果两人就在第七天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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