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志没听明白,“啊?”
了一声。
韩冬生又道:“没有无功而返。”
林羽说了好半天好话,高高兴兴地带走了他的个人资料。
作者有话要说:
攻:他真的来偷看我了,他还说他最崇拜的人是我。
第5章一碗红烧肉
正在饭店里忙活的林羽打了个喷嚏,侯小红看见了打趣道:“小老板,这是有人惦记你呢!”
林羽拽了一下她的麻花辫,侯小红就咯咯笑着跑了。
小姑娘走了,林羽看着自己的手,倒是愣了一下才回过神来。
这是四十岁的他绝不会做出的举动,可回到十九岁,林羽发现自己的心态也随着身体的状态年轻了许多。
也许是因为现在他还拥有一切,也许是周围熟悉的环境和熟悉的人,在渐渐滋润、修复着
他那颗干涸残破的心。
林羽告诉自己,那些沉重的、令人痛苦的回忆不应该是负担,而应是他现在前行的路标。
下午回饭店路上,林羽去肉店买了一大块猪五花,足足有两斤半,肥瘦分层明显,比例刚刚好。
林羽把肉冲洗干净晾干,之后切成麻将块那么大,码在砂锅里,一点油不用放,纯靠肉里自带的油脂小火煎制,等到五花肉表面焦黄就放冰糖翻炒,不断搅拌,等糖色炒出来了,色泽油润红亮,再放八角等香料,还有去腥的姜片,再放一点料酒,肉香味瞬间就起来了,再加老抽和生抽上色调味,倒上开水,慢慢小火慢炖。
那味道特别香,馋得侯小红咽口水。
猪肉相对来说太贵了,普通人家个把月也吃不了两三回,平时炖菜大多就放点荤油。
尽管她平时跟林羽没大没小的惯了,这时候也没好意思问问这肉给谁炖的,自己能不能尝一口。
有零星客人过来吃饭,谁进来都忍不住吸鼻子,嚷嚷,“老板偷吃啥呢这么香!”
林羽从厨房伸头出来,“炖红烧肉呢,留着自己吃的,不卖。”
那客人就笑骂道,“老板就吃独食,客人想买他还拿把不卖了!”
林羽也笑,“今天这锅肉我有用,明天我再炖一锅,想吃的早点过来。”
晚上饭店关门前,林羽终于把红烧肉盛出来了,一大锅肉分成了四份,一大份三小份,大份他用大瓷碗装好,外面套了好几层塑料袋封严实了,另外三小份都用塑料袋装着,给孙叔一袋,给侯小红一袋,剩下那一袋拿回去留着给小帆船下面条时配着吃。
孙叔和侯小红都挺意外,还以为他是炖了自己吃的,孙叔年纪大了,对口腹之欲没那么贪了,侯小红年纪却小,这一晚上馋够呛,本来以为也就闻闻味道就得了,晚上吃饭时还失望没吃上一口呢,这下班了老板就给包上了。
林羽给他们往怀里塞,“装得不多,拿回去给家里人尝尝我的手艺。”
侯小红拿了就舍不得推回去,孙叔是觉得不能辜负了东家的心意,最终也都没强烈推辞,高高兴兴拿着红烧肉袋子走了。
把门锁好后,林羽背着小帆船走到公交站,这回他们先坐1线到了大市场,又从大市场倒了2线,到了大矿,他大姨家就住这边。
再早好些年,这里曾经有一座金矿,最红火的时候人们都喜欢叫这里大矿,这附近的居民区就是因为采金人聚集形成的,但是这里金的含量并不算丰富,没过几年,络绎不绝的采金人就把金矿采干净了。
住惯了的人们没走,这里就成了个普通的居民区,大矿的名字沿用了下来成了这一带的代称。
大姨家住在上坡,路很窄,道上有居民泼洗菜水冲刷出来的沟,林羽往上走的时候一脚踩到了沟里,差点摔了一跤,他背上的小帆船紧张地抓着他衣领子,两条小短腿紧紧夹着他腋下,摸哥哥的头发,“摸摸毛,吓不着,”
又去摸哥哥的耳朵,“摸摸耳,吓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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