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喔喔。”
看着铜镜里自己的模样,雷文笑着摊开手掌:“我的手艺还没有退步嘛。”
他换上了从前混迹于蒙恩城的衣服。
上身穿着紧趁利落的棕色亚麻衬衫,袖口收紧,领口微开,下身是一条宽松的白色亚麻长裤,脚踩黑亮皮鞋,看上去颇为潇洒不羁。
前庭头抹上一层油膏,长扎成短马尾,最精巧的还是用碳粉抹在鼻根的一小片阴影,使得本来凌厉的面孔柔和了许多。
要是第一次见面,任谁也不会将他和男爵联系到一起。
“小蜜蜂要开始采蜜咯!”
轻巧地踹开房门,雷文迈着欢快的脚步从政务大厅后门悄悄溜出了门。
太阳已经完全落下了山,政务大厅所在的“中央街”
行人渐少,但“酒馆街”
却迎来了自己最热闹的时候。
酒馆街也叫“佣兵路”
,但其本来的称呼却是“采石场区”
,因为临近鹰嘴山采石场而得名,本就是采石场矿工的集散地。
后来佣兵公会在这里开设了一家分会,又有许多佣兵流入流出。
无论是佣兵还是矿工,都是手上有钱的主儿,在结束了一天的辛苦之后总会想着将钱花出去。
大大小小的酒馆就在这条街上蓬勃而起,短短二百米长的一条街,竟然挤下了四十多家酒馆!
现在正是喝酒的时候,街上到处都是不差钱的酒客,一身皮甲的多半是佣兵和冒险者,穿着脏兮兮粗布衣服的大概是矿工。
还有许多人穿着整洁的亚麻衣服,显然是平时在闪金镇各个店铺里头帮工的。
“真是热闹啊!”
雷文混在的汹涌人潮中,由衷地赞叹了一句。
人流就是财源,为了争夺客人,酒馆们也是各显神通。
有的是在招牌上弄花样,要么做得极大,三米高的铺面五米高的招牌,隔着老远就能够清楚看到;要么在招牌上嵌进去各种酒瓶酒坛,一看就知道里面酒种齐全;要么用上了魔法手段,让自家招牌在黑夜里都放着彩色的光。
有的将厨房摆在门口,厨师在石头搭起的灶台上烹饪,铁锅煎着熏肉,烤炉里烘着面包,肉香加麦香飘散开来,勾人馋虫,热得满头大汗的厨子再仰头灌一口啤酒下去,光是看着就那么爽,让人忍不住就要走进去喝两口。
还有的酒馆,直接让女侍者穿着风骚而裸露的衣服站在门口,女郎手里还会刷弄着纸牌和骰子,显然不止有酒,里面的娱乐项目也是不少。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衣着清凉的女人靠在小巷的出入口,身上的布料加在一起都不够做件背心,只能勉强遮住若隐若现的要害。
她们对着路过的每一个男人搔弄姿,要是有人看过去,她们就会挺起胸膛,抬起大腿,将自己的“卖点”
尽可能地凸显出来。
“那位先生,别光看啊,只要二十个铜板,我这漂亮的胸脯就随你玩”
“嘿,亲爱的,别走嘛,只要十个铜板,我就能让你爽上天”
“喂那几个佣兵哥哥,来看一眼嘛,我还有好几个姐妹呢,亲姐妹哦”
这种揽客的说辞,雷文见得多了,这些所谓的亲姐妹,互相之间年龄的差距可能要比母女都大。
换做从前,雷文说不定就要扑进去,撒上一把铜币,好好地弄一个天昏地暗,但现在嘛,这种庸脂俗粉却入不了他的眼。
来都来了,先喝酒!
选了一家名叫“母马横幅”
的酒馆,雷文推门而入,那股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酒精味儿、肉香味儿、汗味儿、脚臭味儿、劣质的脂粉味儿混合在一起,足够将人熏个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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