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文化新人与传统文化有着先天性的牵连,当革新的大潮终于消退,行动的方位逐渐模糊的时候,他们人格结构中亲近传统一面的重新强化是再容易不过的。
像一个浑身湿透的弄潮儿又回到了一个宁静的港湾,像一个筋疲力尽的跋涉者走进了一座舒适的庭院,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
中国文化的帆船,永久载有这个港湾的梦;中国文人的脚步,始终沾有这个庭院的土。
因此,再壮丽的航程,也隐藏着回归的路线。
我们很难疾言厉色,说这种回归是叛变。
文化人格学的阐释,要比社会进化论达观得多。
中国的事情总是难办,重要原因就在于有这一幅幅文化人格图谱不易索解。
陈独秀够激进的了,但他在杭州遇到沈尹默时,却首先批评了这位青年书法家的字:“昨天看见你写的一首诗,诗很好,字则其俗在骨。”
对这句话,沈尹默刻骨铭心。
沈尹默后来也写写白话诗,但主要精力却投注在书法上,终身不懈,成了中国现代毛笔文化的一个重要孑遗。
周作人不失为五四前期头脑特别清醒的斗士之一,他竟能在本世纪初年就一把抓住人的主题,提出“人的文学”
的口号,在人文理性品格上明显地高人一筹。
但他后来却深深地埋向毛笔文化而不可自拔,即便每天用毛笔抄一些古书古文也怡然自得。
他抄书为文当然也有一系列并不落后的文化哲学观念在左右,但留给社会的整体形象,已成为一个毛笔世界里不倦的爬剔者。
他写于一九三六年二月的一篇散文《买墨小记》,道尽了他所沉溺的那个天地,也展露了那个天地中的他。
文章写得很有韵味,不妨抄下一段:
我写字多用毛笔,这也是我落伍之一。
但是习惯了不能改,只好就用下去,而毛笔非墨不可,又只得买墨。
本来墨汁是最便也最经济的,可是胶太重,不知道用的什么烟,难保没有“化学”
的东西,写在纸上常要发青,写稿不打紧,想要稍保存就很不合适了。
……
买墨为的是用,那么一年买一两半两就够了。
这话原是不错的,事实上却不容易照办,因为多买一两块留着玩玩也是人之常情。
墨到可玩的地步当然是要有年代的,周作人买来磨的是光绪至道光年间的墨。
据说严格一点应该用光绪五年以前的墨,再后面,墨法已遭浩劫。
周作人还搜集到了俞樾、赵之谦、范寅等人的著书之墨,“舍不得磨,只是放着看看而已”
。
周作人不是收藏家,他的玩墨,反映了一种人格情趣。
而这种人格情趣又偏偏出现在一位新文化代表人物的身上,真是既奇异又必然。
很巧,就在周作人写《买墨小记》的半年前,他的哥哥鲁迅也写了一篇有关笔墨的文章,题曰《论毛笔之类》。
尽管不是故意的,兄弟俩围绕着同一个问题发表的意见大相径庭,真可称作是一场“笔墨官司”
了。
鲁迅说:
我自己是先在私塾里用毛笔,后在学校里用钢笔,后来回到乡下又用毛笔的人,却以为假如我们能够悠悠然,洋洋焉,拂砚伸纸,磨墨挥毫的话,那么,羊毫和松烟当然也很不坏。
不过事情要做得快,字要写得多,可就不成功了,这就是说,它敌不过钢笔和墨水。
譬如在学校里抄讲义罢,即使改用墨盒,省去临时磨墨之烦,但不久,墨汁也会把毛笔胶住,写不开了,你还得带洗笔的水池,终于弄到在小小的桌子上,摆开“文房四宝”
。
况且毛笔尖触纸的多少,就是字的粗细,是全靠手腕作主的,因此也容易疲劳,越写越慢。
闲人不要紧,一忙,就觉得无论如何,总是墨水和钢笔便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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