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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做不到,迈不过心里的那道坎。
第一次看见林清宇时,安闻9岁,林清宇那时候个子还没自己高,穿着一身蓝色校服,胸前飘着红领巾,在球场练三分,明明是深秋,那少年额头却挂着豆大的汗珠,可他还是含着笑,不急不缓,投篮,落空,捡球,再投。
那时,球框很高,林清宇很小,安闻在场边看了很久,直到兰胜男叫他回家,大概有三十几个球,林清宇一个都没进。
可他脸上挂着笑,一颗一颗的捡,一颗一颗的投,乐此不疲。
夕阳余晖洒满天际,周遭落叶堆积,满目金黄,连同少年的笑,和固执的蓝色身影,定格在安闻的脑海里。
后来,安闻离开了Q市。
每次遇到挫败,安闻都会记起,篮球场里那个全军覆没的少年,和那个明媚晴朗的笑颜。
越挫越战,越战越勇。
林清宇是这样,安闻也是这样。
后来,安闻又回到林清宇的城市,他去篮球场找寻,再也没看见那个身影。
安闻甚至怀疑,那个倔强的影子,是不是那时自己神志不清,捏造出来的幻觉。
心灰意冷,又失而复得。
林家和安家的聚会上,安闻再次看到了林清宇。
对方头也不抬,吃完饭就拍拍屁股走人,连个正脸都没给安闻,但安闻还是一眼认出,这就是篮球场上,投篮技术很烂的那个人。
他放下筷子追了出去,满怀希望地试探,“你不认识我了?”
“别跟我套近乎,我没见过你。”
“好吧,没见过也没关系,我叫安闻,交个朋友,好不好?”
对方看着他伸出的友谊之手,嗤之以鼻,“没兴趣。”
真酷。
总算找到了。
安闻暗喜。
那时,安闻眼里的林清宇,什么都好,家世好,长相好,学习也好。
唯一不好就是太酷了,根本不理人。
安闻几次跟他打招呼,他都不理不睬。
直到有一天,兰胜男开着厂里的五菱,带着安闻去昆仑酒店送货。
在停车场,安闻看见了林清宇,他开着车窗,和旁边车里的人说笑,因为林家的商务车比旁边的车高一截,林清宇的头甚至探出了车窗。
安闻偷偷观察与之交谈的人,是个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的男生,发型精致,脸看着有点不协调的胖。
坐在银色林肯的后排,左手伸出车窗,露出一块看起来很贵的表。
安闻恍然大悟,林清宇不是不理人,只是交朋友挑剔,自己根本不能入他的眼。
一个眼高于顶的富家少爷而已。
可也是这个少爷,突然一天,转了性。
前后态度的转变,安闻知道,他看到了自己的狼狈与不堪,同情心泛滥而已。
可是,安闻不需要不纯粹的友谊,更不需要施舍和怜悯。
这曾经梦寐以求的橄榄枝,变了味,失了本意,自己要不起。
安闻深呼一口气,缓和下情绪,“林清宇,当初我主动跟你交朋友,不理我的人,是你。
过了那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我不可能伸着手一直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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