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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衣服这样的物品,是很难采集指纹的。
而且它不能采用平常的物理取指纹的方法。
NickStokes用硝酸银溶液对死者的衣服进行化学浸泡处理,经过了小心谨慎的几个小时后,终于在第三名死者爱伦.加里的衣服上提取到四枚完整的指纹。
他像对待宝贝一样,将四枚指纹捧到电脑面前去,用指纹扫描仪扫描进入电脑系统中搜索。
电视显示的对比结果如下:
四枚指纹,有两枚是死者爱伦.加里本人的。
一枚指纹不详,没有关于它的纪录。
另一枚属于一个年仅十八岁的黑人男孩丹尼尔.汉斯。
丹尼尔.汉斯曾因侵犯人身罪被拘留过,因此指纹系统里早已留有他的纪录。
他目前在一家比萨饼店打工。
丹尼尔.汉斯被带进审讯室时,混身上下充满了抵抗的情绪。
他皮肤黝黑,打扮的像个流行说唱明星,大嚼着香口胶。
“我已经因为上次的事坐过两个月牢了。
后来你们不是又证明我没有犯罪?是你们他妈的搞错了的?!
现在因为什么抓我进来?不会又是那个臭婊子?上一次你们已经发现是她诬告了我……”
丹尼尔.汉斯口无遮拦地抱怨。
似乎是因为有了一次被拘留的经验,他这次请了律师一起来。
此时律师正很尽责地示意他不要多讲话。
“不要误会,这一次并不是要拘捕你。
是有事情要让你配合说明一下。”
NickStokes将埃伦.加里的照片放到丹尼尔.汉斯面前。
“认识这个女孩吗?”
丹尼尔.汉斯瞥了一眼照片,一脸无所谓地、嘴巴里还在不停地大嚼着:“认识。
就是这个婊子!”
谢雷取出一张面纸扔到他面前:“吐出来。”
律师也示意丹尼尔.汉斯要要对警察尊重一些。
丹尼尔.汉斯却充满挑恤地说:“怎么?嚼口香糖是犯法的吗?”
他将目光转向这个照片,“这个婊子勾引我,上了床后管我要钱,原来他妈的是个妓女!
得不到钱又诬告我人身侵犯她!
怎么?如果让我再看见她……”
丹尼尔.汉斯将香口胶直接吐在照片上。
“你被拘捕就是因为埃伦.加里?”
“她让我叫她蜜桃!
婊子。”
“因为她诬陷了你,所以你杀了她。”
谢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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