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然一直在叫那家伙小白脸,事实上他比我高了不止十五公分。
他的衣服穿在我身上,晃晃荡荡的,总不觉得踏实。
至于他的鞋子,我得把鞋带绑得死死的,才不至于会在走路的时候就把它们甩掉。
我还找到了他的钱包。
从里面抽几张票子出来的时候,顺便瞄了一眼他的身份证。
原来他叫崔叔闻。
这名字倒有那么一点文绉绉的,早个一二百年也可去冒充读书人了。
然而这对我来说没有多大意义。
人的寿命实在太短,要不了多久他们就都变成一堆白骨——何况这个家伙……神经好像还不太正常。
外面天还是黑的,估计出去了也没啥意思。
我索性在客厅的沙发上躺下来,先眯一觉再说。
嗯,这张沙发确实很舒服。
小睡了一觉起来,用冷水洗把脸,然后开门出去,随手关了门。
一身轻松。
看样子这是在一栋还算新的住宅楼里面。
只见外面有部电梯,我搭下去到了一楼,趁保安不注意的时候溜了出去。
经过这一番曲折,我终于逃出生天,真想去找个苹果来大啃一通以示庆祝。
可惜这住宅楼附近竟然是空荡荡的一片,我到处转了一圈,只看到有家便利店还亮着灯。
我叹口气,这种店里面通常都不会有新鲜的苹果。
但是我还是踱进去了,随便买了瓶水,边走边喝。
喝完了,随处乱走。
看附近的路标和建筑,也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在哪里。
要回森林公园去,也得先知道自己现在身在何处……
哼哼,等我回去了,一定要先到那胖子的餐馆里去“玩”
个痛快!
然后……嗯,放兽夹抓我那个看林人,也不能让他有好果子吃!
走着走着,小腿上的伤渐渐地又痛了起来。
我走不动了,只得随便找了张路边的长椅坐了下来。
坐了一会儿,突然听到身后的灌木丛里一声沙沙的响动。
回头一看,才发现那花坛里面居然趴着一只猫。
小小的,脏兮兮的。
身上是一色的长长白毛,可惜因为都纠结在一起了,十分的狼狈。
瞧它那个不宜生存的样子,一看就是人养的宠物猫,不知道为什么会在流落在外面。
我俯身,轻轻把它抱了起来。
它一到我怀里,立刻就把脑袋往我身上蹭。
我揉揉它的脑袋,又拍拍它的背,直起身子看了看周围,终于找到了一间公共洗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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