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氏立刻笑的如花般绚烂起来,福身说道:“奴家这就去。”
叶敬源看着她匆匆转身出去的背影,嘴角微微翘起,恍惚中好像又回到了年少轻狂的时候。
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世家公子,人情世事都不用他操心,每日只是鲜衣怒马和几个要好的少年吃酒听戏,纵马骑射,舒心潇洒的享受着祖宗留给他的荣华富贵。
那样的富贵公子哥儿出手救一个被当众凌辱的少女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
那个披麻戴孝的姑娘跪在大街上,身边一领破席卷着一个脏兮兮的尸体,正啼哭着哀求过往的行人买下她,好拿了钱买棺材去葬她的父亲。
然后有恶少闻讯而来,当众扔下二两银子就要凌辱那个姑娘。
叶敬淳正是血气方刚之年,当时便为了那个姑娘大打出手,把恶少揍得屁滚尿流,然后出了十两银子给那姑娘让她回家去好生安葬父亲。
三日后,他穿了一身鲜亮的新衣裳要去景王府赴宴时,一个俏生生的姑娘在府门口的石狮子后面闪了出来,上前便跪倒在他的脚边,磕头叫他主子。
从那一天起,她便跟在了他的身边,成了他的贴身丫头,衣食起居无不用心照顾。
后来,他的父亲为他和太医院正三品医正龚素洐的长女定了姻缘,他却一心只想对这个出身微贱的丫头好,只想跟她一辈子厮守在一起。
那个时候,他说什么她都听,说什么她都信。
也正是因为这个,他背着父母让她怀了他的骨肉,自以为有了孩子,她便可以长久的和他厮守在一起。
可却没想到世间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那一道薄薄的棺材板儿……
从上房出来,叶敬淳一路缓缓地走去了书房。
他刚进门,金氏也已经端着两盘水饺来了。
金氏之所以能得到叶敬淳的喜欢是并不是因为她长得跟叶敬淳心里的那个她有什么一样的地方。
非要说什么一样的话,金氏和早逝的柳氏一样都出身在穷困潦倒之家,最主要的是她不是龚夫人娘家带来的人而是叶敬源从外边买来的。
或者说是因为叶敬淳太怀念早逝的爱妾,以至于把那种绝望的思念强行加在金氏的身上。
也或者说他对金氏的好是他对待龚氏的一种逃避和惩戒。
而金氏也不傻,她似乎更懂得如何在侯爷和夫人之间掌控平衡,从而让自己在侯府中活的更自在一些。
“老爷,入夜了,天气凉。
这冰还是撤了吧?”
金氏服侍着叶敬淳又吃了一盘子水饺之后,看着旁边高几上已经融化的差不多的冰块轻笑着询问。
叶敬淳点点头,在屋子里舒展了一下疲惫的身体,看着金氏带着两个小丫头拿着东西出去之后,方皱着眉头站到窗户跟前,看着外边一地皎洁的月光轻轻地叹了口气。
心腹小厮谨言行至门口躬身回道:“老爷,西府的平二爷来了。
说有事儿求见老爷。”
叶敬淳点点头说道:“叫他进来。”
“是。”
谨言答应一声出去。
不多时带了叶逸平进来,谨言上前奉茶毕,谨言规规矩矩的退出去站在门外的廊檐下。
“大伯。”
叶逸平在外边吊儿郎当,见了叶敬淳却是毕恭毕敬。
叶敬淳转过身来看着这个花名在外的侄子,抬手指了指一旁的椅子,和颜悦色的说道:“坐下说话。”
叶逸平忙俯首道:“谢大伯赐坐。”
叶敬淳率先坐在左手的红木雕花太师椅上,抬手扣着手边的桌子,问道:“这么晚了找我有什么事儿?”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当第一束月光照耀在大地上,从昏暗的月光里站起来十二使徒。巫师,言灵,银蛇,巨人,瘟媒,活尸,骑士,炼金师,德鲁伊,邪神,血族,狼人。漫漫长夜里,谁是猎人,谁是祭品,谁是主宰,谁又是仆从?狼人的爪牙,如此锋利,适合做成巫器。血族的蝠翼,薄如蝉翼,适合做成巫器。邪神的祭坛,浸满鲜血,适合做成巫器。星巫师鲁道夫,悄然行走在月夜中,他的手指划过名单,一项项搜集着他心爱的使徒遗物。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诡异星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陈乐天从军伍回到京城,家乡的一切似乎都没变。而他,想做个修行者,可以御车飞行,享受着众人的欢呼。...
这个世界,有儒有道有佛有妖有术士。警校毕业的许七安幽幽醒来,发现自己身处牢狱之中,三日后流放边陲他起初的目的只是自保,顺便在这个没有人权的社会里当个富家翁悠闲度日。多年后,许七安回首前尘,身后是早已逝去的敌人和朋友,以及累累白骨。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PS本书不悲剧!...
这个世界有妖魔鬼怪魑魅魍魉,有奇术异法,也有权谋相争,但在接受过现代教育的穿越者眼中,探索未知永远摆在第一位!(正经脸)加入枢密府是为了学术研究勾搭女妖是为了学术研究一切都是为了研究,研究就是一切!公主跟我造也是为了研究吗!夏凡那是为了创造研究的环境和培养研究的下一代!PS选词填空,不是造人。...
首发网站qq阅读三千位面的一个憨批系统,无意之中听从主神的话,强制性绑定了一个废物宿主。系统宿主,你想家缠万贯,坐拥豪宅么语兮不想。宿主宿主,你想拥有金手指,男宠几千么语兮不想。系统宿主,你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