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玄夜又道。
霍南风“嗯”
了一声,提笔在纸上写——
“拿什么唤回你,我的爱人——李寻欢为爱暴走天下”
十年前,李寻欢爱而不得,将爱人拱手让人,远走天涯,从此销声匿迹,足迹不踏中原。
十年后他重归中原,昔日意气风发的青年探花郎,竟然满面沧桑,没了当年鲜衣怒马,骑马倚斜桥的风采。
可就在这归家的途中,竟让他遇到了一个人!
一个能够改变李寻欢一生的人。
那个人就像草原上的孤狼,凌厉,对人充满了不信任,但他却愿意停下来请李寻欢喝一杯酒。
他有着所有年轻人的锐气和果敢,却并不知道,在爱情面前,有时候越是勇敢越是会被撞得头破血流。
于是他勇敢了。
然后头破血流了。
等到李寻欢幡然醒悟,发现那个勇敢的,为了爱情愿意撞得头破血流的年轻人,早已在他心中扎根发芽,甚至已经枝繁叶茂到占据了他心中荒芜多年的广袤时。
那人,已经消失在了他的生活中。
于是,李寻欢开始踏上了漫漫寻找这人的道路。
可江湖之大,一个人要藏起来实在再容易不过。
即使你们今夜睡在同一座城市,也可能南辕北辙,一直不能相遇。
所以主动出现在八卦周报上的李寻欢,只是想借这江湖发行量最大,影响巨大的报纸告诉他的爱人——
他一直在找他,也在等着他回来。
“啧。”
燕玄夜赞叹不已,“简直深得我心!”
他凑过去亲吻霍南风的唇,笑道:“霍南风,你就这么喜欢我?连我的文笔喜好都要模仿。
嗯?”
霍南风微微一笑,放下了毛笔,道:“是啊,喜欢得恨不得将你吞下肚,让我们变成一个人,一辈子都不分开才好!”
半开玩笑的话,却伴着一个灼热的吻回吻在燕玄夜的唇上。
然后霍南风轻轻咬了咬他的下唇,两个人呼出的热气暧昧地纠缠在了一起。
“就像这样!”
霍南风的声音有些暗哑起来。
新一期的八卦周报几乎轰动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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