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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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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度想了想,笑道:“其实也算有吧,小时候我刚出生没多久,妈妈就离婚了,带着我这么个拖油瓶也买不起房子,所以一直在租房。

我记忆中,小时候我们好像一直在不同的地方搬家。

等上小学前,我们搬进了度南巷,终于稳定了下来。

那时候我户口本上不姓林,也不叫林度。

好像之前那个名字是李家那个老太婆随便起的吧,我妈妈觉得不好,重新改了名,叫林度,度南巷的度,因为那是我们新生活的开始。”

说完,林度静了静:“我以前一直觉得她起名太随便,现在想想,其实挺好的,我就应该叫林度,只是当时我还不明白。”

陆暮西没说话,侧身把她紧紧搂在怀里,下巴抵着她的发顶,轻轻地笑:“你妈妈现在一定很为你骄傲,因为我都这么为你骄傲了。”

林度单手环住他的腰,整个身体和半边脸紧紧挨着身边的人:“陆暮西?”

“嗯?”

“度南巷是我家。”

他顺从地笑:“我知道啊,所以你干什么都那么有底气。”

有的人,有钱有势,却总是姿态狼狈地患得患失,怕失去,怕相信;而有的人,心里有爱,所以总是从容不迫地慷慨前行,不吝啬信任,也不吝啬爱。

从天真烂漫的少女,到如今已经在社会摸爬滚打一圈,林度一直都是后者。

陆暮西感觉到环在自己身上的胳膊紧了紧,女孩儿毫不客气地在他胸前又蹭了蹭脑袋,想要找个舒服的位置入睡。

睡前,她轻声说道:“现在也是你家了。”

黑暗里,陆暮西听着自己胸腔里的心跳声一下又一下,沉重而又有力,久久不能平静。

———

打那天以后,陆暮西的公寓就多了双女拖鞋,而他们度南巷的家里,也多了双同款的男拖鞋。

它们静静立在不同的玄关前,于是世界上就少了两个干什么都要开着电视机的人。

人不会屈服于寂寞,但也不会不寂寞。

所以人们大可不必为陪伴赋予多么沉重的意义,只要它能填补独自扫地时絮絮叨叨的电视声就可以了。

对于陆暮西来说,林度就是这样的人。

深夜回家,她有时会坐在他的沙发上看电影,有时会盘着腿坐在地上研究鱼竿,有时会将看了一半的书盖脸上,躺在床上他睡的那边睡觉。

一打开门,整洁的屋子里零零碎碎地散落着打发时间的闲书,衣服七零八落搭在沙发上,陆暮西捻起玄关的发丝,却不觉得烦躁。

那是心被填满的感觉。

也不都是如此温情的时刻,有时,林度会在他不在的时候坐在床上吃薯片,还是他睡的那侧。

十次有九次,晚上一躺下,总能发现身下有薯片残渣在谋财害命。

她每次都一脸不可置信:“怎么可能?我明明弄干净了的?”

陆暮西后来都懒得嘲她,立马过去霸占她的枕头,然后腿脚麻利地换位置:“那你跟它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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