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用一种我无法描述,也无法理解的眼神看着我,沉沉的目光对上我的眼睛,照别人被这么看,过不了三秒就怂了,我可能是个异类,和他对视了十几秒他才移开目光。
于是他揽我揽的更紧了,几乎要把我整个人带到他的怀里。
我不排斥,甚至主动凑了凑,嗅到我哥身上淡淡的烟草气息,心里升上一股难以言说的安定。
我感受到我哥低了低头,我便抬头看他,下一秒他的唇就凑了过来。
即使我看过再多偶像剧小说,那一瞬间我的脑子也一片空白,没反应过来他做了什么,只感觉到他冰冰凉凉的薄唇贴上了我的。
那个吻一触即分,等到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用力地把我抱紧怀里,力气大的甚至要把我揉入骨血之中。
地毯是我哥重金购入的,触感很好,我的膝盖抵着细软的羊毛地毯,手撑在我哥的身侧,紧贴他的西装裤。
手臂内侧似乎还能传来他的阵阵体温。
我们拥抱过很多次,这并不奇怪,事实上很多苦命人都会把对方当作自己的精神支柱和活下去的唯一意义。
于是外面是卜盛辉怒骂着摔啤酒瓶的声音,房门内两个孤儿紧紧拥抱,抱着世界上另外一个自己,流眼泪或是什么也不做,就这么抱着,可能会感受到对方因为害怕,紧张,崩溃或是别的什么微微颤抖的身躯,这种感觉很奇异,像治愈安慰另一个自己。
拥抱算是我们的一种充电方式,不过接吻还是第一次。
接吻就算爱情吗?我其实不太清楚这个定义,就像两只受伤的野兽互相舔舐伤口,接吻并不全是爱情。
我哥再次开口时候嗓音沙哑,一下又一下抚摸着我的头发:“笙笙,对不起,对不起。”
为刚才那个吻道歉吗?
显然不是的,我们双方都不会计较这么一点小事。
如果我讨厌的话,第一时间就会推开他,我没推开,算是一种默认,我觉得我哥也知道,应该不是为刚才的事道歉。
空气里很安静,只剩我们的呼吸声,贴近我哥的胸膛,细细的听,能听到他的心脏正剧烈的跳动。
我不知道说什么,我哥现在像一只脆弱的瓷器,美的不可方物,说话大点声我都怕他碎了。
尽管这个比喻放在我哥这个大男人身上非常不合时宜,但我还是无端联想,盯着他出了神,七想八想些东西。
这是我哥第一次越过兄妹这条线,他怎么想的?我有些不知所措,但又觉得现在讨论这个问题不合时宜,只好轻轻环住了他的腰,以跪坐的姿势坐到他怀里。
他似乎是哭了,我哥哭的次数并不能算多,只是每次都被我撞见。
我轻轻地拍着他的脊背,感受到他背部紧绷的肌肉线条,还有漂亮的脊椎骨,从上到下一直抚摸到腰线,然后再来一遍,一遍又一遍,似乎是要把这一具与我相似的骨骼默记下来。
他还穿着白衬衫,我穿着白裙子,一切都是洁白的,无垢的。
月光,白裙子,白衬衫,白色地毯,白色地板,白色墙壁,如果这是偶像剧,应该回来一段凄美抒情的钢琴曲。
我身上的睡衣裙摆长,散落在他的黑色西装裤上,黑白对比,美景佳人,衬的我哥一张脸帅的惨绝人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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