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员外哪里的话,你送来的那只金簪,本官夫人喜欢得很,阿炳这孩子我看着长大的,打小就机灵。
这次他杀了人,也是那王老汉自找的,阿炳不过是看上了他儿媳妇儿,让他儿子休了再娶就是。
非要以死相逼,可把阿炳这孩子吓坏了。”
“单知县不愧是读书人,果然独具慧眼,明察秋毫!
我记得单知县家的公子跟我家阿炳相差没几岁,我家阿炳在贵公子这个年纪最喜欢玩儿弹珠,改天我让人给单知县送两盒银弹子来。
年轻人嘛,没事儿就应该在一起多玩玩,增进增进感情。”
“那我就先替犬子谢过周员外了。”
“哪里,哪里,能为单知县公子的业余生活,增添几分乐趣,贡献点消遣玩乐之物,实乃我周某人毕生的荣幸。”
“不过......周员外,本官刚才又想了一下,小孩子还是要以读书学习为主,不能玩物丧志,不如把弹珠换成银票,我给先孩子存起来,等他大一点了再转交给他?”
“这样,也可!”
周员外一脸乖巧,心里早就骂开了花。
“妈的,送金簪的时候,金簪盒子里已经塞了这么多的银票,现在又要把银弹子兑成银票?这贪心不死的家伙,明摆了是在中途提价。”
周员外皮笑肉不笑,腮帮子咬了生疼。
可是没办法!
谁叫他儿子在县衙地牢里关着呢?
就在这个时候,叶骁抬着大刀走了出来。
“这小子今天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连抽三次居然都是他的牌子。”
单知县本能地皱了皱眉。
感受到单知县“幽怨”
眼神,叶骁内心暗叹一声。
单知县如此不喜欢他是有原因的。
叶骁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刚好遇见了人生中第一次现场“实习”
。
望着周围血淋淋的大刀片子,还有脚下西瓜一样圆滚滚的人头。
叶骁当场就被吓晕过去了。
“以后谁要敢再说穿越者见到名场面,淡定从容,霸气横秋,我特喵上去就是一个大耳瓜子。”
要不是王哥帮了他一把,恐怕叶骁早被单知县让人拖下去打烂屁股。
都说领导面前一个印象管三年,叶骁晕血这事儿才过去两个月,要是不好好干出点业绩来,惹毛了单知县,在状元县这一亩三分地上,叶骁可真就无法立足了。
“希望两个月的时间,这小子有所长进,否则,今天的事要是坏在他手上,本知县非叫人把他腿打断。”
在这样一个医疗条件落后的封建社会,腿打断基本就没有恢复的可能了。
估计下半辈子,叶骁都得当个瘸腿的残疾人。
“单知县?这个刽子手......好生年轻啊!”
周员外不愧是生意人,立马抓住这个讨价还价的机会。
但单知县何等老辣?
到手的鸭子岂能飞了!
“年轻是年轻了一点,但是不碍事,他爹当年可是咱们状元县刀最快的刽子手,周员外放心,绝对误不了你的事儿。”
像这种大晚上提出来杀头的,里面大都有着不可告人的猫腻。
周围又没有什么人看,可操作性就强了不少。
“大不了这小子一会儿失手了,再叫个人过来行刑就好,反正这姓周的三千两银票的订金已经到手,他要是敢不按我说的尾款来?
就让他儿子再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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