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真好看,鼻子嘴巴都按照他的心意长,他心脏都快跳疯球了。
幸好他动作快,不然他可不敢保证不会请她进来。
*
程小然拉着垂头丧气的程明绯,慢悠悠走进家门。
“姐姐,你怎么了?”
程明绯直到现在都是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程小然第一次见这种模样的她,不由有些担忧。
“你姐就是受了些打击。”
“哦。”
程小然放心了,只要不是生病就行,不仅难受还花钱,他可是偷听到父母说家里没多少钱了。
程明绯受了打击,心里格外难受。
原以为无缘无故来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已经够惨了。
谁知道还有更惨的,那个被她在身下胖揍的小仙童,居然伙食比她好!
凭什么?
刚刚程小然可是说了,小仙童,也就是赵文嘉家里,吃的可是香喷喷的红烧肉,她虽然没有吃过,可泛滥的口水告诉她,红烧肉超级美味。
听说有些人家一年也吃不了一次呢。
她翻遍了脑海,原主也就模模糊糊吃过一两次。
“姐姐,该烧饭了。”
程小然提醒。
“烧什么饭,不就是野菜糊糊,难吃死了。”
程明绯无精打采。
她不想吃野菜,想吃肉啊!
然后她的眼珠慢慢对上了在院子里撒欢的母鸡,“小然,我们把它吃了吧。”
程小然瞳孔急剧收缩,护犊子一般站在母鸡跟前,“不要!”
“切!”
程小然看着逐渐漆黑的天色越发焦急,“姐姐,马上爹娘就下工了,我们再不做饭就晚了。”
烧着煤油灯吃饭好费钱的!
程明绯也显然想到了这一出,不由呜呼哀哉!
这个年代还没有电灯,一到晚上就成了睁眼瞎,只有特殊事情的情况下才会点燃着煤油灯。
而程家夫妇,为了给原主攒钱读书,那是十天半个月都不燃一次灯!
至于吃晚饭,大多都是趁着天边还有些微光时速战速决。
所以,她现在不得不在天黑前把晚饭做好?
可她素来娇贵得紧,别说碰过锅碗瓢盆,连火都没有生过。
程明绯沉默。
罢了。
既然她顶替了原主的身体,那就算是亏欠了她,既如此,那就好好替她照顾原主的父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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