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惟挺会赚钱的,能力很强,年纪轻轻就当上了集团的二把手,因为他赚钱不要命,备受赏识,而我讨厌他上司,他上司想把女儿塞给他,我们现在住的地方,是安保级别很高的高档小区。
我俩都不是忆苦思甜的人,以前苦过穷过是一回事,现在有钱了,就该放开了花,但我记得我哥辛苦时候的样子,他身体已经没我好了,动不动就胃痛头痛,喝酒喝的,前几年的时候应酬多到几乎每天都醉酒。
他应酬晚回家的时候,我就在沙发上坐着等,不是不想睡,没他我睡不着,他不回来,我也怕他在外面出事,恨不得出门去找他,他一点都不理解我,回来就凶我,说我明天要上学还不早睡。
我心疼他,不跟他计较,也没跟他顶嘴,只是把醒酒汤倒好给他送到嘴边,梁惟喝醉酒真的很麻烦,跟小孩一样,一点汤汤水水要喂半小时,是他这样才让我没办法早睡的。
但我不忍心怪他。
说实话如果对身体没伤害,我挺喜欢他喝醉酒的样子,他这几年在我面前越来越封闭,什么都不说自己撑着,我上一次见他哭,就是他工作搞砸被开除,自己喝醉了回来,趴我身上痛哭,我为他感到伤心,实际上特别享受他依赖我的感觉。
我安慰他,工作没了没事,我捡瓶子养他,他揉了揉我脑袋,说我是他心肝儿,他可舍不得。
天哪,心肝,听得我想吐。
现在是秋冬季节,我喜欢天气冷,越冷我越喜欢,我天然地恨夏天,夏天伤口容易发炎,天气热我会很疼。
我回家要搭公交,只用坐两站,偶尔梁惟有空会来接我,今天显然没空。
半路上,我收到他发给我的微信,说晚上有饭局,不回家吃饭,让我自己吃。
我心冷了半截,现在秋冬季节我也不喜欢了。
我提前一站下车,去买好吃的,他不在我一样能过得很好。
龙眼南路是着名小吃街,我漫无目的地从头逛到尾,手上多了很多装着餐盒的塑料袋,这些我一个人完全吃不完。
蒸笼的白汽一团一团弥散开来,铜锅里的牛杂咕噜咕噜煮着,我才发现,墙边有一只野猫两手揣起来在睡懒觉。
我把袋子拎好,把书包里的相机拿出来,对着猫拍了一张。
摄影算是我的爱好吧,梁惟逼我喜欢的,之前我状态不太好的时候,他买给我这台相机,跟我说每天要拍至少十张照片。
我问他拍什么,他说随便,拍我喜欢的东西。
我问他拍人拍物,他说五五开。
这些规矩都是他随口一定,我坚决执行。
我很懒,不善于思考,他说什么我干什么,他说什么我信什么。
他说拍我喜欢的,我喜欢的东西倒是有很多,松软的雪,热汤,软面包,不下雨的天空,平直的地面,路边的野猫。
可我喜欢的人却很少,虽然我在学校人缘还行,但我打心眼儿里喜欢的人,只有梁惟一个。
我对我哥的喜欢,不是情情爱爱那种喜欢,是那种对他这个人的喜欢,就算他是女的我也喜欢,呃,不是说我嫌弃他是男的,总之就是,他是只过街老鼠我也喜欢,要供起来的那种。
我也说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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