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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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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抓饭要舍得多放些油,更香,洋葱丝下入油锅煸成焦黄色,葱香味也窜了出来。

焯过水的羊肉下锅翻炒,土灶有一点特别好,锅大容量大。

用铲子怎么翻来覆去地扒拉羊肉,都不用担心会炒出锅外。

火力也大,高温煸得羊肉表皮缩了起来,油脂慢慢被逼出,这时可以放胡萝卜丁了。

这里买不到黄色的胡萝卜,温仲夏用了苞米粒代替,主要是为了颜色好看。

羊肉先炖上片刻钟,再倒入大米,锅里的汤汁堪堪和大米持平便是最好,用小火慢慢焖熟。

时间一到,掀开锅盖,白色的一层米饭冒着蒸腾的热气,将那浓郁的香味送入鼻间。

温仲夏用铲子将底下的羊肉和胡萝卜翻到上层,火候控制地恰到好处,底下一点没糊。

米饭彻底搅拌均匀,期间再撒一小把孜然粉提味增香。

大米浸润了羊肉的油脂,呈现油汪汪的淡黄色,亮晶晶的,红色的胡萝卜丁和黄色的苞米粒,还有那焦黄色的洋葱丝,交杂其间,色泽鲜艳丰富,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动。

温仲夏特意把羊肉切的大块一点,突出一个大口吃肉的痛快。

羊肉已经被焖得软烂无比,连温孟冬那排小米牙也能轻而易举地将羊肉从骨头上撕扯下来。

“我好像知道为什么叫手抓饭了,好吃到让人恨不得直接上手。”

徐袖很爱这羊肉,一点膻味都没有,咀嚼起来还有鲜嫩的汁水冒出。

温仲夏笑道:“你这么解释也不是不行。”

她送了一大勺饭入口,有肉有饭有胡萝卜,油润咸香,再来点香辣酱,刺激味蕾,实在过瘾!

三人正大快朵颐之时,杨氏来了。

“嗬,这么巧啊,我又赶上你们吃晚饭了,”

杨氏一脸乐呵呵,“我可不是故意挑这个时候来的啊,纯属凑巧。”

温仲夏低头一笑,她不说还好,说了后面半句,倒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大娘说哪里话,您能来,是我们的荣幸。”

杨氏走进堂屋,看着八仙桌正中间那盆色彩斑斓的米饭,问:“这又是什么做法?”

“这叫手抓饭,”

温孟冬抢先回答,“是西域那边人的吃法,大娘尝一尝吧,可好吃了。”

看出来了,小家伙吃得两边嘴角边上都是米粒。

经过生辰宴,杨氏现在和温仲夏他们的关系更近了一步。

“那我便不客气了。”

她在温仲夏身边坐下,接过徐袖盛好的手抓饭。

“真香啊。”

羊肉的那股子鲜味完全渗入米饭中,吃起来不干不燥,格外润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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