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脚肉少,腥味重,做起来还费柴,一般人家都不太爱吃。
温仲夏却像捡着宝似的,用很便宜的价钱从屠夫手里通通买了下来。
徐袖很想说这蹄子腌臜得很,有什么好吃的,但转念一想,小姑子点子多,指不定又鼓捣出什么,便由她去了。
温仲夏看到猪脚,第一反应就想做个猪脚面。
猪脚上的毛刮几遍,刮不干净的根部用火烧。
她爱吃猪脚,但千万不能有毛。
现在手里总算宽松些,买得起香料了,大料、桂皮、小茴香等用纱布包成小料包,可以不心疼的放锅里放。
正宗的猪脚面大多用的是竹升面,用大竹竿压出来的,现在没这条件,手工拉面也成。
醒好的面团搓成长条后,温仲夏捏着两端,在案板上重重地摔打,拧成麻花状,拉伸,再摔打……持续重复这一过程。
只见原本两个指头粗细的长条,在面粉飘扬之间,逐渐变得好像不一样了。
最后一摔后,她在半空中抖了抖细粉,竟然出现了一把细细的面条。
“哇!”
温孟冬的嘴巴张成鸡蛋大小,他刚刚也没眨眼啊。
阿姐还说自己不会变戏法,骗人。
徐袖几乎看呆了,凑近观察面条,根根粗细均匀,圆滑不粘连。
“夏儿,樊楼①的大师傅都没你这手艺吧。”
“人家是数一数二的大酒楼,我可不敢比,”
温仲夏又拿起一根长条继续摔,“这拉面只是白案功夫里最基础的一种,嫂子你学个两次,也能做的。”
待到锅里的猪脚能用筷子轻易戳透,便烧水下面。
淡黄色的面条螺旋状盘在洁白的瓷碗里,码上酱红色的猪脚,嫩绿的菜心烫上几秒,摆在猪脚旁,浇上两勺油亮浓稠的猪脚汤,最后撒上一点小葱花,便大功告成。
猪脚炖得软烂无比,连那蹄筋都成了透明色,轻轻一咬,皮肉便整个脱下骨来。
温仲夏最爱那一小圈猪脚皮,一颤一颤的,格外的软糯,满满都是胶原蛋白啊。
温孟冬已经上手拿着啃,小门牙像仓鼠似的,一点点啃得干干净净。
“我要加辣,谁还要?”
温仲夏挖了勺香辣酱拌在面条里,徐袖来不及咽下含糊出声:“我也要,一点点。”
手工面是最容易挂汁的,浸染上浓稠的汤汁变了颜色,卷起,嗦一口,滑入胃中,爽滑筋道,滋味鲜香醇厚,咬到辣子,香味顿时翻倍。
徐袖心中感慨多多,到了嘴边只剩一句最朴实的话:“好吃。”
碗里的汤汁被她用面条卷得一滴不剩,碗边是一堆小骨头,她有点羞赧,这会不会吃得太干净了?
再看小姑子的碗里,一样一样的,顿时放下心来。
吃光就是对美食最大的尊重。
“阿姐,”
小冬儿眼神有点慌,咂摸上下唇,“我的嘴巴怎么黏住了?”
“那是胶原蛋白,好东西咧。”
温孟冬一听,伸出舌头舔了舔,不能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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