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他不会是去……”
子规忽然紧张起来,不会是找人吸取血气去了吧?
丹歌也是眉头紧皱,子规不了解阴龙的情况,丹歌可是了解的!
那阴龙镇压心头的魔障可是消耗了不少的力量,它比初见丹歌时还要虚弱,如果要维持自己,一定需要更多的血气!
虽然那阴龙吸收血气是取生之道,但它这一次要的量可是不少,它如果不尽力克制,只怕将有许多人要遭难!
道那时,一时之间,恍若瘟疫一般许多人都卧床不起身子羸弱,反复查验还并无异样,势必会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乃至于引起恐慌。
往后推断下去,社会的密切关注之下最后找到根源在阴龙这里,那这阴龙面临的必定是天罗地网,必定是十死无生。
“那千年老鬼不会这么不明智吧,他真做了可是相当于要把自己送到人前了!”
丹歌一时间手足无措,早知道丰沛两县加永城芒砀这一路的追寻如此简单,就应该留一个人在这里看着那阴龙的!
就在两人迫切地四面找寻阴龙踪迹的时候,丛林中忽然响起了“沙沙”
的声音。
在泥沼之下,钻出许多森白的小虫,每一只虫微小得只有砂糖颗粒那般大小,但当这小虫连绵成片,甚至层层堆叠,地上就有了这厚达寸许的白色“地毯”
,目之所及,全部铺就。
丹歌看着这虫子的出现,感到十分的熟悉,他立刻就想到了他在勘破阴龙幻境的时候,曾经把一片叶子扔到了夏季的骗局之中,那时的叶子就被一群微小的白色小虫快速吞噬了。
他那是只是一瞥,所以并没有确定虫子的身份,这会儿细看,丹歌就认出了小虫。
“骨虫!”
丹歌高呼,已腾身跃起,来到树梢,站在树枝上,随后他扭头叫向子规,“快上来!”
子规也即刻飞起,双臂一摆,已经稳稳立在枝头。
“骨虫?从未见过。”
子规凝重地看着那微小的虫子,他的双目已是能明察秋毫,这小虫虽小,子规依然能将它看得清清楚楚。
先看这小虫的全身,浑身森白不透明,身下有四指,如同鸡爪一样三指在前,一指在后,可以抓握。
又与鸡爪不同的是,这四指皆可独立行动,一窜就有几十公分,动作十分迅捷。
在其背部,则有一处不知何用的黑点。
子规掷出一片树叶试探,猝然出手,沿途打了那小虫有百余,被击中的小虫背后黑点霎时变作红色,显然小虫已被激怒。
激怒的小虫大张其口器,子规恰好趁此时机观察,顿时了然。
这小虫的口器乃是“咽头”
,能由内向外反转,在这口器末端,是锋利如刀的下颚,这口器张开,就全然不见身子,徒剩一张嘴了。
“乖乖!
你可惹祸咯!”
丹歌苦笑着点一点子规。
“哦?”
子规只见自他袭击的那一处小虫开始,愤怒迅速蔓延,全部的虫子背上的黑点全部变作了红色,红色光芒大盛,地上好似密集地生满了麻疹。
子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唔,我才发觉自己有密集恐惧症。”
这些小虫俨然一个整体,小虫们有的又把红色消去,地上的红色排布出一张森然的鬼脸,鬼脸的嘴角渐渐上翘,不是笑容,而是邪恶和残忍。
随后小虫堆叠起来,从地下往上垒砌一座小丘,渐渐爬高,直奔子规而去。
“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十年前我们于星空下相遇,我用机械的手指与你拉钩,共同许下明天的承诺。十年后我们在星空下相逢,虽然你早已忘记我的一切,但我还是愿意燃烧自己,只为兑现迟到了十年的承诺。因为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刻起,你便成为...
陈依是闻泽辛亲点的联姻对象,他从那么多家族中选中她,有2大原因。一是家族不牛,破落。二是她老实。没有威胁,不会管他,他可以继续绯闻满天。花天酒地,无拘无束。陈依嫁给闻泽辛,是高攀,是飞上枝头...
顾真这辈子很努力。换来的却是亲生母亲惨死,苦心经营的公司被闺蜜暗中掏空,而她自己被大货车碾断双腿,相伴十年的丈夫带着怀孕的小三羞辱她带着手机重回80年代,既然主角不好做,顾真干脆开启反派人生,...
我这一生,不问前尘,不求来世,只轰轰烈烈,快意恩仇,败尽各族英杰,傲笑六道神魔!...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