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殓想了想,“但是举人比秀才难考一些。”
她心里对自己能不能考得过也没有什么底气,毕竟同窗中有人都三十好几了也没有考上举人,她才二十又一,只是夫子说她天分还算可以,也年轻,多试试总是好的。
不然按照她的想法她打算过了二十五岁了再考呢。
一老一少在院子里说了好一会儿闲话,后面刘阿奶回家去了沈殓出了趟门,去附近的书局转了转,问问需不需要有人抄书。
虽然赚得不多,但总好过坐吃山空。
她运气好,问了两家之后便遇上活儿了。
原先抄书的秀才成亲娶了屠夫家的女儿,日子过得阔绰了起来,不需要这个活计了,书局的老板正愁没找到替代的,刚好沈殓就上门来了。
老板拿了纸笔让沈殓试了一下,沈殓的字大气规整,笔锋虽然张扬却不外放,不像一般女儿家写字过于秀气。
老板还算满意,问了沈殓的住址后便约定好十日交一次稿,一次二百文,纸张由书局提供。
这门活不费脑子,就是费些时间,价格也算公道,纸张还由书局提供。
要是她抄的好,工整,错页的少的话,几次下来她差不多可以额外赚十多页纸。
可别小瞧了这十多页纸,去买的话又是一笔不小的花销呢。
沈殓一口就答应了。
签字画押,领了要抄的书和纸之后沈殓谢过老板,正要出门,迎面遇上一个眼窝凹陷,身材消瘦,走路都要扶墙的女子。
她一副读书人的打扮,穿着一件淡蓝色的长衫,怀里抱着厚厚一叠纸张,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
一进屋,老板就认出了对方,大喊道:“哎哟我的祖宗哦,你现在才来,你再晚点过来我都要上你家去找你了!”
说着就快步走上前,如珠似宝地双手接过对方怀里抱着的书稿,问道:“都写完了吧?没有烂尾吧?”
那女子反应有点迟钝,一看就是好多天没有睡好觉了,老板问了两次她才反应过来,点头道:“写完了,按照读者的要求……女主最后选择了王爷。”
噢噢,原来这是个写话本子的作者啊。
沈殓心中顿时肃然起敬,她没怎么看过话本子,却也十分佩服这些人——她写文章两三千字都要憋好几个时辰才写得出来,人家一写就是好几本,可见厉害。
沈殓想听热闹,便站在一旁没有走。
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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