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晨歌没想养它,这狗一看就是从狗贩子那里钻出来的,而且他那个时候刚工作,别说养狗了,养自己都是个问题,给它洗了个澡,弄了一盘子牛奶,第二天就挨个给朋友打电话问养不养狗。
赶巧的是当时有个只见过一次面的师姐正好想养,没几天就过来打算抱走了,来的时候晨歌正满屋子给它收拾地上它乱丢的玩具呢,一身狼狈的开门,顿时眼前一亮。
师姐长得挺漂亮,个性却不太好,简单得客套了一句就不理人了,满脸的喜悦朝着狗跑过去。
晨歌看到师姐那么喜欢它,一想到马上就走了,心里面怪酸的,在旁边看着两人玩的挺好,也是存了那点心思,刚想招呼对方吃顿晚饭再走吧,师姐突然跟看到什么恐怖的东西一样,双手一丢,才巴掌大小的狗直接呱唧掉地上了。
这手可真是让晨歌措手不及,还没等他询问呢,那师姐已经不满且充满害怕地喊道:“这什么狗啊你就给我!”
晨歌把小狗抱在怀里,见它好像没什么事,皱着眉头说道:“狗不就是狗么。”
“它眼睛是瞎的!
你给我个瞎狗!
你什么意思啊!”
那个师姐被噎了一句,气势立刻咄咄逼人起来。
晨歌一怔,他还从来都没注意呢,低头检查了下,果然,狗的左眼眼睛颜色特别灰,就像是被染色了一样,估计狗贩子早就发现这狗眼睛不对劲了,就把它给丢了,误打误撞地跑来自己家,还真是缘分。
他摸了摸狗脑袋,忽然觉得自己挺对不起这个小生命的,在自己这里住了这么多天,连它眼睛看不到都没发现,抬头见那师姐还在旁边吱吱喳喳的,只觉得这个人可真烦,开门直接赶人,冷冷的说道:“不养就滚,别站在我家里边。”
也是经此一劫,晨歌算是绝了把狗送出去的打算,认认真真的决定给他起个名字,却发现狗早就对‘金毛’和‘狗’这两个词习惯了。
于是,狗从‘小金毛’成了‘大金毛’,名字也从‘狗’成了‘狗儿子’。
八十七
看了一个又一个广告,看的晨歌眼皮子都快抬不起来了,忽然门铃响起来,吓得他跟狗同时一个激灵,全清醒了。
晨歌没有贸然去问对方是谁,大半夜的能谁过来啊,凑在猫眼那边盯了半天,忽然那边传来个低沉的声音:“晨晨,开门。”
“我嘞个去!”
晨歌顿时风中凌乱了,他爸妈都没有给他起过小名,最多‘儿子儿子’地叫,能厚颜无耻喊出这个名字的,除了那个变态温婉柔还有谁!
?
“晨晨?我听到你的声音了,你是不是醒着呀?开门。”
温婉柔的语气依然平静。
晨歌哼道:“我才不给你开门呢,谁知道你要干什么,赶紧走,要不我就拨打110了!”
温婉柔说道:“晨晨你别害羞,把门打开好不好?”
“害羞你个毛线啊!
赶紧走!”
晨歌叉着腰说道。
跟着温婉柔上楼的那两个搬花簇的小哥从听到门里面是个男人的声音就开始狐疑了,这会终于没忍住,其中一个问道:“那个,您这位……是男的?”
温婉柔回头,大大方方的说道:“嗯,应该吧。”
隔着薄薄的一层门,晨歌当然听得清楚门外那个人的声音,心想怎么还有别人在呢,就问道:“刚才那个说话的……”
搬花小哥问道:“我吗?”
晨歌道:“对,就是你,你是谁?”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十年前我们于星空下相遇,我用机械的手指与你拉钩,共同许下明天的承诺。十年后我们在星空下相逢,虽然你早已忘记我的一切,但我还是愿意燃烧自己,只为兑现迟到了十年的承诺。因为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刻起,你便成为...
陈依是闻泽辛亲点的联姻对象,他从那么多家族中选中她,有2大原因。一是家族不牛,破落。二是她老实。没有威胁,不会管他,他可以继续绯闻满天。花天酒地,无拘无束。陈依嫁给闻泽辛,是高攀,是飞上枝头...
顾真这辈子很努力。换来的却是亲生母亲惨死,苦心经营的公司被闺蜜暗中掏空,而她自己被大货车碾断双腿,相伴十年的丈夫带着怀孕的小三羞辱她带着手机重回80年代,既然主角不好做,顾真干脆开启反派人生,...
我这一生,不问前尘,不求来世,只轰轰烈烈,快意恩仇,败尽各族英杰,傲笑六道神魔!...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