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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第2页)

因为拖鞋容易套上去,普通的鞋子就很难操作了。

由于你的脚小,拖鞋受力不均,使得你不自觉会紧着一侧用力,于是一侧边缘清晰的脚印就出现了。”

“脚小就是我?”

梁素素讥讽道:“原来你就是这么办案的?”

“脚印你可以抵赖,狗毛呢?”

陈孟秋捏出了一个物证袋,里面是一根白色的狗毛,陈孟秋说道:“这是在范家佑的车内发现的,案发时候,警察发现了不止一根,也都查出来了是狗毛,来自于范家佑的那条比熊犬。

但是这根不是,我已经找人核实过了,这根狗毛来自于蝴蝶犬。

那天晚上,我来到你的店里,特意问了你店中所有的犬类品种,你现在正在清洗的这只,就是蝴蝶犬。

我觉得,不必再做进一步的检测了吧?”

梁素素的手颤抖了起来,但她兀自强作镇定:“我是范家佑的前女友,坐过他的车也没什么。”

“呵呵……”

陈孟秋摇头苦笑,叹息一声后,继续说道:“范家佑养的那条比熊犬是你送的,狗脖子上的黑项圈也应该是从你这里得来的,但是那个黑项圈在范日新死后却不见了踪迹。

凶手为什么要在杀害范日新之后取走狗的项圈呢?凶手在雨夜杀人,手段干脆利索,作案之后不留痕迹,全身而退,办案的警察一筹莫展,堪称完美。

但是完成这一切是需要三个前提的,第一,天公为凶手作了辅助;第二,凶手知道祥瑞小区大面积停电;第三,凶手知道范日新在家独居。

所以问题来了,凶手怎么知道这些的?梁小姐,那根项圈上是不是有窃听、窃视装置?或者说,那条项圈本就是窃听、窃视装置伪装的?凶手以前利用它监听、监视范家佑,后来又监听、监视范日新?”

梁素素把脸别到了一边,陈孟秋能看见她细长白皙的脖颈上溢出来的细密汗珠,却听她说道:“凭空想象,真是可笑!”

陈孟秋站起了身子,走到了梁素素的侧面,梁素素不看他,他偏偏要看梁素素,他说:“如果是从前,有人跟我说项圈是窃听、窃视装备,我大概也会觉得是凭空想象,很可笑。

但是,之前我跟我女朋友闹了矛盾,在我决定跟她和好的那天夜里,我无意中看见咱们钧州市电视台报道了一桩新闻——市局在英才路科技市场发现了大量的窃听、窃视专业器材,各式各样的设备都有,有伪装成纽扣的、打火机的、火柴盒的、插线板的、充电宝的、手机充电插头的,也有伪装成儿童玩具、抱枕、宠物项圈等物品的。

‘六零七’案件中的死者沈洁好住在烟厂家属院,我探看现场的时候,曾经问过我女朋友一句话,我问她有没有觉得沈洁好的家里少了点什么东西,她说不上来。

因为一般人都不会特别留意那种东西——手机充电插头。”

说到这里,陈孟秋笑了笑,说道:“沈洁好所住的整个屋子里,所有的房间里,包括客厅和卧室,我都没有见到手机充电插头,我查看了专案组带回去的物证,也没有。

这不就很奇怪了吗?谁家会没有手机充电插头?没有,那就说明被凶手给拿走了,凶手拿走手机可以理解,拿走充电插头干什么?所以我当时就怀疑,沈洁好家中的充电插头是窃听、窃视之类的设备。

凶手既然可以在沈洁好那里设下这种东西,在范家佑那里依样画葫芦,便也没有什么奇怪的了。

杀人偷走充电插头,杀人偷走狗的颈圈,这两件事情看似都很难理解,却又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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