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这样,你看——脚跺在变态的小腿当面骨上,痛死他!”
叶一苇轻巧地踢出了右脚,“嘭”
一声踢在了墙上,墙皮上的灰簌簌落下。
“哇!
一苇你会功夫耶!
太棒了!”
江谣看得星星眼,鼓起掌来!
“我去,声娇腰软易推倒的萌妹子,怎么不招变态啊?”
叶一苇低声诅咒。
“啊,一苇,你说什么?”
怎么好像听到了萌妹子?不对啊,她怎么会说以后的网络热词,嗯,可能是听错了!
“江谣,你有空的时候到我宿舍来,我教教你形体姿态和防身术。”
“一苇,你真是太好了!”
“诶诶诶,别抱啊,你家秦医生在那边瞪着我呢!”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次修改......
如果文气不畅,请见谅!
请大家自己意会意会233333333
☆、第三十二章水晶凤爪
踏进附庸风雅画廊,江谣忽然有了一种时过境迁的感觉——上次在这里,自己跟齐柳、心月坦诚了暗恋的心思,这次再来,却已经和秦峥共结连理……
她走到惯常的位置,却看见齐柳正坐在沙发上,一手撑着脑袋,直目瞪瞪盯着窗外看,江谣顺着眼神往窗外望去:
齐杨和一个年轻精英男对坐在柳树下的藤椅子上,谈笑甚欢。
时值四月,阳光正好,天空碧蓝,湖水清碧,湖面游动着许多野鸭子。
合抱的柳树垂下柳条,新发出的叶子绿得新鲜,两个男人谈笑的画面也称得上赏心悦目,但这值得齐柳入神看那么久吗?
江谣伸手在齐柳眼前晃了晃:“哈喇子擦擦啦!”
孰料,这个豪爽的北京大妞少有无限怅惘地一叹:“真不想擦掉,也就看看的份儿了。”
江谣立时听出了□□,她连忙眯缝着眼睛,仔细再看看那个正谈笑风生的男子。
第一眼感觉就是干净、整洁的精英男范儿,虽然坐着,但也能看出身材很棒,是精心锻炼过的那种身段儿。
肩膀和腰部挺直,像突兀拔起的山崖;交谈时,聚精会神盯着齐杨,让人感觉被他完全尊重,他在认真倾听。
西服合身,衬衫平整,整个剪裁贴身,面料的质感极好,连皮鞋都擦得锃亮,还整了俩看着挺配的袖扣。
总之,比江总在集团年会上的打扮还气派、服帖,却不会让旁人感觉到突兀。
气度、举止、穿着所形成的整体气场,一看就是成功人士。
虽然这人也有穿白色衬衫,但和秦医生的感觉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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