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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回去?你在山里也是一个孤儿,还不如跟着我,他们说我是一家大公司的副总裁,我应该可以为你安排一个号的工作,到时候你也不用天天过着砍柴种地的日子。”
思成常来上海,普通话还算不错,和茉莉沟通并没有任何的问题。
茉莉看着自己身上的衣服,很自卑的说,“跟着你要穿漂亮的衣服,可是我没有。
。
。
而且拿别人的东西我觉得很不舒服,还不如回山里养猪。
。
。”
更重要的是思成现在已经找到了自己的爱人,她留在思成的身边显得好突兀。
“傻姑娘,你救了我还照顾我这么久,我怎么可以看着你回去受苦。
我哥跟我讲了很多家里的事情,我家里人都很好,所以你放心,他们会喜欢你的。
而且,我应该有钱给你买衣服。
我的钱,难道你还不肯接受吗?我们是好朋友对不对?”
茉莉的救命之恩思成一直记在心里,在山上的那种日子实在不适合茉莉继续过,既然他能给茉莉提供好的生活条件,为什么不给呢?
“我是福建人,不能去香港的。
。
。”
她都听警察局里的女警说了,要去香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是一般人能去的。
思成摸摸茉莉的头顶,“你不要想那么多,我哥会有办法的。
如果我能记起以前的事情,我也一定能想到办法让你过去!
茉莉,相信我,你到香港我会好好的照顾你,不会让你受委屈的。”
茉莉是个二十三岁的女孩,和羽然的身材差不多,却长着一张娃娃脸,很乖巧,特别是穿上羽然的衣服,一点都不像是山里出来的。
人要衣装还真是这样,当时就是茉莉自己也很感叹,也很自卑,这些都不是她能够拥有的。
“天降。
。
。”
茉莉嘟着嘴巴,心里还是有点不好受。
她在意的真的是心理自卑吗?不,更多的应该是思成的未婚妻林羽然。
她长的很漂亮,就算不施胭脂水粉都很好看,至少在她的眼里就像仙女一样,她长这么大还真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
思成拉着茉莉的手,“叫我思成,我的名字叫杨思成。”
他把茉莉当成是恩人,也是小妹妹,在羽然的面前也不用在意那么多。
“思成。
。
。”
虽然被思成的手握着茉莉的心里舒服了很多,但是一想到要一直面对思成和思成的未婚妻,她还是会觉得很难受。
这就是爱情吗?小说里面那种对让自己心动的感觉?天知道她多希望思成永远是天降而不是思成,即便是永远生活在山里也会觉得很开心。
也许是早已习惯了生活在富贵的生活里,思成就算是失忆,当他穿上名牌衣服,坐在高档餐厅吃饭也显得很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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