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志的操作,林煜也的确不懂,他觉得钱要花得值,办卡放在那吃灰简直暴殄天物,因此他几乎是一周去三四天。
经陈志这么一提,林煜想起来自己几乎一周没去了。
有点心疼。
林煜不缺钱,这么多年收支精打细算,存下不少,可总不敢乱花,开销锱铢必较。
唯恐哪天急需用钱,一分一毫全都攥紧在手里,以备不时之需。
雨不大,凉意重,许多没带伞的直接冲进雨幕里,缠绵的雨丝落在身上,一会无影无踪。
两人走到楼下大堂的檐下,陈志忽然又问:“你真的不考虑一下顾晨吗?我感觉他真得挺不错的,人沉稳,情绪稳定,外貌身材也不错,我跟你说,过了这村可没这店,你和顾萧辰分手了他还痴心不改,我觉得你真的可以考虑一下。”
林煜掀起眼皮,“如果我说,他只是想……”
陈志身为林煜兄弟,太了解他了,林煜早到不会持续三天,今晚脚下也没有揩油跑掉。
林煜的话在看到前面单薄的身影戛然而止。
屋檐下,方离背包挂在肩上,天气冷身上套了件纯黑的冲锋衣,衣服拉索总是乖乖拉到顶端,男生不爱笑,面无表情站在那,听见动静薄薄的眼皮稍稍向下看过来,眸子里装着深沉的海,给人一点莫名的压迫感。
除了雨气的味道,林煜感觉自己还能闻到一点点今早水煮虾煎蛋寿司以及干净的柠檬香。
林煜脑子里冒出一个想法,这小孩不会是在等自己吧。
真烦人,得赶紧溜。
陈志还在纳闷问:“他只是想啥?”
“没啥。”
林煜说,迅速别开眼收回目光,按开手中的自动雨伞准备溜之大吉。
“林叔叔。”
冷淡的声音在林煜脚迈出去前一秒蹦出来。
林煜背绷紧,头也不回:“干什么?”
方离:“我没带伞,可以带我一起回去吗?”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林煜大言不惭道:“陈志,把你伞给他,我和你一起回去。”
“哦哦。”
陈志一抬头,对上了一双冷冷的眸子。
方离抿唇嘴崩成一条线,脸紧绷着,表情好像告诉他,这孩子不想用他的伞,想和林煜一起走。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小孩这么喜欢林煜。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十年前我们于星空下相遇,我用机械的手指与你拉钩,共同许下明天的承诺。十年后我们在星空下相逢,虽然你早已忘记我的一切,但我还是愿意燃烧自己,只为兑现迟到了十年的承诺。因为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刻起,你便成为...
陈依是闻泽辛亲点的联姻对象,他从那么多家族中选中她,有2大原因。一是家族不牛,破落。二是她老实。没有威胁,不会管他,他可以继续绯闻满天。花天酒地,无拘无束。陈依嫁给闻泽辛,是高攀,是飞上枝头...
顾真这辈子很努力。换来的却是亲生母亲惨死,苦心经营的公司被闺蜜暗中掏空,而她自己被大货车碾断双腿,相伴十年的丈夫带着怀孕的小三羞辱她带着手机重回80年代,既然主角不好做,顾真干脆开启反派人生,...
我这一生,不问前尘,不求来世,只轰轰烈烈,快意恩仇,败尽各族英杰,傲笑六道神魔!...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