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每天每天,都会仰头找那扇窗。
窗子有黄色的光,他说灯泡像好吃的芒果。
他画过类似的画,用了很亮的橙色,像太阳的光辉。
这么温暖、辉煌,就是家吧。
我打开锁,他早就候在门边了。
像个孤独的孩子一样掩饰不住见人的喜悦。
我说:摊开手,闭上眼睛,给你变个魔术。
他依言。
我振振念着咒语,同时飞快地把包里藏的苹果派放在他手心。
“饿了吧,你先吃点,我马上做饭。”
我跟孟昀是在一家甜品店谈的。
我点了西米露和苹果派,但几乎没怎么吃,全部打包回来了。
孟昀付了帐,把我送到地铁口。
他开一辆黑色凯美瑞,很普通。
他整个人也很普通,中等个子,偏瘦,五官周正,但还谈不上帅,西服不像是大牌,也有可能是不合身,穿不出端木那种风流倜傥的效果。
他引我注意的除了谈吐的从容,还有抽烟的姿态,每一口吸得都很深,仿佛要一口气过足瘾。
我们的谈话并不似我想象的艰难。
在停车场,他几乎是一眼就认出我了,虽然我们并没有在现实中见过面。
他笑着迎上我,说,田晓苏,太难忘了。
我说,化成灰也认得吧。
他说,没错,就有那么铭心刻骨。
“不打不相识啊。
去哪里?”
我问他。
他指指甜品店,“那里吧,女孩子不都爱甜蜜的东西。”
深得我心。
我们在小小的甜品店坐下,四点多的光景,店里并没什么人。
从外边过路的行人看来,我们头碰头,轻言细语,就像一对热恋的情侣。
他说他不怪我,我写的那篇文章他一直随身携带。
说着真的就从公文包里取出几张A4纸,“它让我对过去反省。
以前没有人那么系统地整理我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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