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是辛苦钱,也是亡命钱,拉客仔抢客大打出手,双方头破血流断胳膊断腿的事每天在火车站广场上演。
之辉在大巴上车点前抽了不知几根烟,地上都是烟头,才看到船头领四五个略显彷徨的年轻男女走过来。
船头看到之辉,脸色一正,不耐烦招呼那几个男男女女上车。
再转身走到车尾后面,问:"
发生什么事?"
"
有个人,很讨厌,帮我解决一下。
"
之辉语气淡淡的,眼神阴恻恻,幽深黑瞳寒冷之极。
船头听完整件事,拇指一刮鼻子,目露凶光,"
妈蛋,揍死他。
这几天带我去认人。
这种事情找几个外地佬上,他们的拳头最硬,跑得最快,藏匿的窝多,最合适不过"
他看看之辉,忍不住补一句:"
哼,搞我的人。
"
"
我的人。
"
之辉不厌其烦纠正。
"
切,喜欢人家又不敢表白,怕什么。
"
"
你管我。
"
"
才懒得管你。
反正你看得牢,隔三差五出现,别人也没机会。
啧啧,说起来,这是我们第二次为爱君打架了,属于惯犯吗?"
第一次是高一,船头跟之辉去喝艇仔粥,后知后觉的他以为爱君煮的粥好喝,之辉慕名而来。
一吃,又觉得和别人的没什么差别。
不过和好友在江边吹吹风,聊些臭屁话,无聊的攀比斗嘴,惬意舒适。
忽然,之辉的眼睛冒出肃杀之意,盯着船那边看。
他看过去,只见两个社会青年痞子,趁爱君递粥时拽住她的手。
猪爪子顺势在光滑手背上摸。
爱君不是杨白劳的闺女,脾气火爆,另一只手反手一掌,啪,打在一个流氓脸上,碗碎粥飞,烫着对方,也烫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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